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1月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发现非法宗教组织、非法传教人员、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利用宗教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的,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宗教事务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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