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李岩
江西省吉安市纪委市监委12月29日消息,泰和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杨艳晖被“双开”。通报指出——
杨艳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重要事项和房产;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用权任性,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跑风漏气,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目无法纪,计划外生育子女;甘于被“围猎”,在工程项目承揽、政府招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艳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决定给予杨艳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简历显示,杨艳晖出生于1978年5月,福建屏南人,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
她曾担任吉安市妇联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市妇女儿童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9年,杨艳晖担任任安福县副县长;2011年,任峡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6年,任永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次年任永丰县委副书记;2020年6月,担任泰和县县长,2023年3月被免职。
今年5月,杨艳晖被查的消息披露。
吉安市纪委监委网站还披露,11月28日,吉安市委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把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杨艳晖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并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当地干部表示,杨艳晖受组织培养多年,却在金钱和情感的多重诱惑下,丧失理想信念,淡漠法治观念,弃守职责使命,权力观异化,价值观扭曲,滑入了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教训深刻,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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