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里兰大学的实验室在法医科学的专业杂志上在2018年发表了朱令案的科学论文,没有想到国际上还拥有如此详细的科学研究,并且已经发表五年了。这篇论文指出朱令存在高达几十次(有人认为是25次),或者长达4月之久的,反复中毒。
这说明凶手致她于死地的决心,根本不是什么只想让她轻度中毒后休学的说法。
这也佐证了两点:首先,只有与她每天接触的人才有可能行凶;另外就是必须该人可以随时接触到铊盐。因为朱令在清华上学,极端的情况,比如父母干的可能都可以排除,也可以排除她当时的清华男友。
我们大概率可以锁定同宿舍的同学,而孙某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盐的人。
在此可以看出相关部门是何等地荒唐,他们不仅对铊盐的管理不善,事发后还百般不承担责任。当时北京协和医院的处理也差劲,我在美国行医的主治医生朋友说,这种误诊在美国如果是医生的责任会导致给病人的巨额赔偿。
我们虽然不能排除三位室友集体作案这种可能,但是集体作案的风险很高,因为很容易被侦破。在嫌疑犯保护自己的博奕中,警察如果分开审查,单个嫌疑犯很难长期共守同盟,尤其考虑涉事的是20岁的小孩和几十年的时间。这可不是什么刑式逼供的问题,为存在科学基础的刑侦手段,可参考博奕论的Prisoner's dilemma。
其实我觉得孙某已经招供,应该很容易再审。
我通读了这篇马里兰大学论文,图表部分手机上看不见,他们应用的是激光和质谱的联合分析方法。他们只用了几根头发就得出了这个宏大的结论,使用头发的优点也在他们的论文中谈及:“重金属沿着毛发轴的分布剖面通常与该元素的剂量和暴露时间相关良好,因此代表了一个长期记录,不受后续体内平衡或排泄的影响”。
在重金属摄入后,随着头发的生长,它们在头发茎杆和末端的分布不同,科学家可以根据这些判断中毒的次数或频率。
我没有找到具体25次的数字,难道是通过计算质谱上的峰数后得出的结论?问题是多大峰才能算一次投毒。通常不同的质谱峰代表不同的成份,但是论文中肯定了长达4个月的重复中毒。
我们明白中毒与投毒存在区别,但是朱令体内的铊是外人投的。论文作者使用的是“repeated exposure to thallium”,就是外人或她自己多次暴露在铊盐中。我们可以比较大胆地推论朱令体内的铊来自投毒,她不存在多次腹毒的可能,也没看到她需要做实验而暴露在铊盐的环境中。
这是ChatGPT翻译的论文摘要,Sam Altman的公司真是厉害,只需要我改几个字:
“重金属对人类构成重大的致病和致死威胁,既涉及急性暴露也涉及慢性接触。一些有毒效应常常延迟表现,而重金属中毒引起的广谱症状可能会使临床诊断变得困难,当它牵涉到犯罪时,会使法庭调查变得更为复杂。
为了调查中国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一起铊中毒案的原始中毒过程,采用了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LA-ICP-MS)来分析受害者在中毒前、中毒期间和中毒后的几根头发。对大约7厘米长的一根头发进行剥蚀线扫描,显示出大约4个月的铊反复暴露,朝末端近的剂量和频率增加,而对大约0.7厘米长的头发进行扫描,显示出大约2周内持续摄入大剂量的铊,并伴有铅的含量增加。
通过保留相同的纵向分布剖面来确认铊的内源性来源,但由于头发分析固有的局限性无法明确确定铅的来源,以区分摄入的铅和外源性污染物。
分析头发中的总铊分布剖面表明了慢性和急性铊暴露,这与受害者经历的一系列症状的顺序呈现密切相关。将时间分辨的铊峰值与症状对齐还为不同中毒阶段的可能暴露途径提供了线索。这项工作展示了使用单根头发的LA-ICP-MS分析能力,以重建一起长期且复杂的重金属中毒案,并强调了在可疑重金属中毒的法医调查中评估多种元素的必要性”。
论文的结论部分更指包括铅在内的多种金属中毒的可能性:“基于主要通过对两根头发进行的LA-ICP-MS分析,我们已经重建了一个未解决的冷血案中毒事件的时间线,这与受害者最初的症状相吻合。结果还揭示了一个以前未知的慢性中毒时期,其中铊暴露不规律,并可能涉及另一种重金属(铅),这提供了有关不同中毒阶段可能暴露途径的线索。未来的工作可能包括分析其他头发以进一步调查。” 最可能就是化学系的人干的,贝志诚那北大力学系的毛小子的嫌疑基本为零。
网上什么“北大热心的中学同学贝志诚投毒了清华的女学生”,这简直是满嘴荒唐言。贝志诚在充忙中写信,虽然被当英文翻译的妈妈和美国使馆的人看过,出点语法错误算什么?贝志诚从协和得到了病历,病历是详细描述病情的,说的是整个检查的实情。贝志诚选择重点报告那些阳性的结果和体征是他的聪明所在,医生也是重点关注那些阳性结果。这方面我有经验,在华大没有少听大内科的临床病理讨论会,目睹过阿肯森教授的精湛医术。
北京协和当时的鉴定是诊断待查,没有怀疑铊中毒,请求国际汇诊,这是很简单的医学实践问题。
最核心的是贝志诚在几年内只见过朱令一次,而朱令是多次中毒。贝志诚是北大的,根据清华校友在美国HYPSM五大名校家长群里的留言,当年男生去清华见女生只能在楼下喊女朋友的名字,他们根本不可能直接去女生宿舍。因此,外校与化学毫无关系的人怎么可能多次下毒?
澳洲华裔的请愿值得支持,要求澳洲政府驱逐孙某。她必须回国出庭为自己辩护,别忘了带上她在澳洲赚到的数以百万美元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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