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落马女官员张君受审。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当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张君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张君受审(图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受贿191万余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君利用担任共青团贵阳市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修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贵阳市纪委副书记,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工作调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万余元。在此期间,张君还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张君的刑事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的指控首次披露,张君非法收受财物的时间长达14年,且主要是在纪检岗位上受贿,其在担任县纪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市纪委副书记等职务时均在敛财。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批“违规泄露工作秘密”
张君是在今年1月30日被查的,今年10月被双开。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张君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及住宿安排;毫无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行为失规失范,违反廉洁纪律;纪法意识淡漠,违规泄露工作秘密;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通报还称,张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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