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公布 四川促进科技项目高质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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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公布 四川促进科技项目高质量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要求和流程,促进科技项目高质量实施,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12月20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明确了揭榜挂帅项目类型,揭榜挂帅各类项目技术需求方、成果转让方、揭榜方,明确了揭榜挂帅项目管理流程等内容。

揭榜挂帅项目类型公布

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包括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两类项目,其中技术攻关类分为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和企业出题项目两类。

技术攻关类:

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符合省委全会决定、省政府工作报告、科技创新规划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产业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公益事业的重大科技支撑。

企业出题项目聚焦四川省重点产业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成果转化类:

重点推动更多省内外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中央在川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落地,形成产品和加速产业化。

明确资金支持及拨付方式

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由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参照“包干制”试点政策,进一步简化科研经费管理,揭榜方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可不配套资金。

企业出题项目以技术需求企业投入为主,技术需求企业与揭榜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

成果转化类项目以揭榜方投入为主,成果转让方与揭榜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

封面新闻记者 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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