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三所美国顶尖大学的校长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她们对于巴以战争引发的校园抗议活动所做的表态,被一些人批评为支持反犹主义和仇恨言论,是对大学精神的侮辱,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她们是在捍卫言论自由的原则,是坚守大学的价值。
12月7日《华盛顿邮报》专栏作者杰森·威利克发表评论《大学校长揭示了关于言论自由和反犹太主义的三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文章称三位校长没有超越官僚自我保护本能的基本信念和使命感。她们本可以捍卫治理大学真正进步的理念,回应称即使是仇恨言论或抽象的暴力倡导都受到宪法保护,但碍于身份政治等压力,其回应即使是合乎情理的,但却缺乏勇气和信念,还有些“虚伪双标”。
凤凰网“天下事”全文编译如下(部分内容有删减):
12月5日,面对共和党众议员斯特凡尼克质询“呼吁屠杀犹太人是否违反学校政策”时,三位美国藤校校长闪烁其词,进而受到广泛批评。斯特凡尼克要求她们回答“YES”或“NO”,但三位校长都给出了有条件的答案,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马吉尔称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这一事件有可能成为高等教育文化战争的转折点。但它是建设性的还是破坏性的,取决于吸取了什么教训。有以下三点:
首先,对美国校园激进主义的合理担忧不能掩盖一个事实:校长们对于言论自由的解释是客观正确的。大学这个自由论坛不应向国会承诺会惩罚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的学生或教师。私立大学在法律上不受第一修正案的约束,但大多数私立大学都承诺遵守其精神内涵。
反犹太主义言论和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恐同、反穆斯林言论一样,受到美国宪法保护。法律意义上的“骚扰”是指,(仇恨)言论已经普遍到干扰了一些人接受教育的能力,比如一群暴徒在校园里跟踪某人或封锁了一座建筑物。单独抗议、社交媒体发帖、喊抗议口号都不能达到“骚扰”的(法律)标准。
抽象地支持暴力言论也受到宪法保护。可能看起来令人惊讶,但这是既定的法律。只有当言论的目的是造成暴力行动并且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造成暴力行动时,言论才会构成“煽动”。正如最高法院在1969年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中所确认的那样,主张“诉诸武力和暴力的道德正当性甚至道德必要性,与让一个群体准备采取暴力行动并迫使其采取这种行动是不同的”。(编者注: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法院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裁定,政府不得惩罚发表煽动性言论的人,除非该人发表的言论“煽动他人立即实施违法行为”,而且该煽动性言论的确可能会造成他人立即犯罪。)
斯特凡尼克的质问是有效的,因为呼吁屠杀犹太人的言论令人震惊。但即使是最坚定的反犹太主义者也很少直接这样表达。正如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舒默上周在一次演讲中所解释的那样,(反犹主义)隐藏在其他术语和比喻背后。斯特凡尼克在提问中表示,“intifada”一词指的是巴勒斯坦暴力起义,呼吁种族灭绝。有人则认为哈马斯“从河流到海洋,巴勒斯坦将获得自由”的口号意在种族灭绝。还有一些人可能认为“反犹太复国主义”明显属于种族灭绝,因为以色列是唯一犹太人占多数的国家,其敌人已经表现出要使用种族灭绝手段摧毁它。
但单独来看,这些术语显然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在没有构成“骚扰”或“煽动暴力”的情况下,如果大学宣布发表种族灭绝言论就要受到惩罚,那么大学就得不停审查与巴勒斯坦运动相关的各种反以色列口号的含义。
不仅仅是反以色列的口号。支持以色列在加沙发动战争的言论也可能被活动人士视为种族灭绝,比如南加州大学禁止一位教授进入校园,因为他说哈马斯成员应该被杀死。创造一个新的“种族灭绝”类别,再把应受惩罚的言论都装进去,这种行为将压制和扭曲有关以色列-加沙战争的辩论。
第二,大学校长对宪法第一修正案原则的公开承诺听起来很虚伪。美国高等教育,特别是在过去十年,越来越不能容忍不符合进步意识形态的观点。“个人权利与表达”基金会主席格雷格·卢基安诺夫认为,校园里的政治气氛比20世纪50年代麦卡锡时期更压抑。卢基安诺夫在《大西洋月刊》上写道:“根据当时最大规模的研究,在第二次‘红色恐慌’期间,10年间大约100名教授因政治信仰或共产主义关系被解雇。 ” “我们发现,在过去9年里,因信仰而被解雇的教授人数接近200 人。”
精英大学经常表现出对知识竞争和自由辩论的蔑视,这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在反犹仇恨情绪高涨的背景下,大学是否拥护最大限度的宽容。他们虚伪吗?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是否相信群体等级制度,认为犹太人作为“压迫者”,不应该得到其他群体应得的身份政治红利。
斯特凡尼克的政治戏剧有助于揭露有毒的校园等级制度,但也意味着错误的解决方案。这场戏剧暗示,为了犹太人的“利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则应该在校园内暂停。除了被雇来监管不合规言论的新官之外,这种做法不会让任何人受益,只会进一步巩固身份认同政治。
身份认同政治需要被废除,并恢复更自由的讨论。也许这些校长的蒙羞将为改革创造机会,但需要漫长的制度转型。克劳丁·盖伊在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之前,曾担任哈佛文理学院的院长。她做了一件很有争议的事情。当时,哈佛法学院教授罗纳德·沙利文为#MeToo性侵者韦恩斯坦辩护,引发学生抗议。盖伊和其他人一起,逼迫这名教授卸任本科书院院长的职位。
不幸的是,大学在应对当前负面新闻时,阻力最小的途径是重新洗牌校园的压迫等级,给予犹太人受害者地位并进行相应的审查。这似乎就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利兹·马吉尔的做法,她再次屈服于压力,发布了一段视频,推翻了她向国会发表的言论,并宣布将“评估”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言论规范,想必会限制更多言论。
第三,显而易见的是,美国大学领导者的失败。经济学家泰勒·考恩认为,校长们的证词“被律师、大学可能被起诉的担忧、安抚内部利益集团的需要所左右”。尽管校长们合乎情理地回答了斯特凡尼克狭隘的问题,但她们这样做却缺乏勇气或信念。
她们本可以捍卫治理大学真正进步的理念,并向国会解释为什么应该根据群体的“受压迫”或“特权”地位,区别对待不同群体。或者,她们本可以忠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直率地解释:仇恨言论,甚至是抽象的暴力倡导,都受到宪法保护——无论冒犯的是哪个群体。
但这样也会冒犯利益相关者。大学领导层缺乏的是超越官僚自我保护本能的基本信念和使命感。大学的衰落将持续下去,直到它能够培养出有能力打破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狂热的领导人。这意味着,要拒绝身份政治,打击制造破坏的暴徒,并彻底捍卫受保护的言论。
作者:《华盛顿邮报》专栏作者杰森·威利克,专注于法律、政治和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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