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余晖
11月30日,68岁的“老虎”孙远良受审,他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孙远良出生于1955年3月,辽宁省建平县人。
在辽宁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毕业后,他成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办公室秘书,1982年回到辽宁省之后在家乡工作了近40年。
在辽宁省工作期间,孙远良历任朝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朝阳市委副书记,辽阳市委副书记,辽阳市市长,辽阳市委书记等职。
2010年10月,孙远良调任辽宁省政协工作,2013年1月,孙远良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卸任。
2022年4月,当时67岁的孙远良被查。当时,他已经退休4年了。
在他之前,2022年3月,时任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被查。孙远良曾与郝春荣在辽阳共事。
2022年9月,孙远良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
孙远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公器私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自身不正,家风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如今,孙远良受审。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孙远良利用其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征占土地、获取贷款、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亿余元。
孙远良利用退休前担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16万余元。
孙远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