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两亿!“另有任用”4天后落马的老虎案件细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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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两亿!“另有任用”4天后落马的老虎案件细节披露

编辑 | 余晖 李岩

11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审。

田惠宇涉嫌多项罪名——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另有任用”后被查

田惠宇是中国银行业高管中的“海归派”。

田惠宇1965年12月出生于安徽金寨,198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200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一直在金融系统任职。

他于1998年7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

2003年任上海银行副行长,2006年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2007年任建行深圳市分行行长,201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2013年5月起,田惠宇任招商银行行长。

2022年4月1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当日以远程视频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田惠宇先生免职的议案》,同意免去田惠宇招商银行行长、董事职务,另有任用。

公告还称,田惠宇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上述会议。

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敛财超2亿

今年10月8日,田惠宇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

通报还提到,田惠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伴随着他的受审,该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997年至2022年,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田惠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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