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八年后重启 投资3000万元可获香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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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八年后重启 投资3000万元可获香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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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报告重启并落实“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计划指出,在香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资产(房地产除外)3,000万元或以上的合资格投资者,可以透过计划申请来港,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相关细节将于今年内公布。

2003年,特区政府为挽救因非典而带来的经济低迷,于同年十月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人无需在香港开设、经营任何生意,只需投资不少于650万元于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指定投资类别,即可全家定居香港。

2010年10月,特区政府公布针对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作出修订,修订后申请来港的投资门槛由650万元增至1,000万元,并将房地产投资暂时剔除获许投资资产类别。直至2015年,特区政府才暂停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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