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中国残联《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仍存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人口,部分脱贫人口返贫的风险依然较高。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被喻为低收入人口的“托底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此,《意见》提出,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扎牢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的“托底线”,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缩小收入差距,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的必要之举。
保障民生,既关乎国家的大发展,也关系百姓的小幸福。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意见》不仅确定了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范围并按困难程度进行分层,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逐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并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由此可见,从摸清底数,到动态监测,再到分层分类救助,直面民生发展难点,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堵漏洞、补短板、强预警,及时发现并预防低收入人群返贫风险,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及时、有效投放,减少资金“跑冒滴漏”,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意见》对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再出新招,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救助帮扶,补齐民生短板,全力帮助低收入人群跑出共同富裕“加速度”,托牢低收入者“稳稳的幸福”。
(彭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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