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图
10月23日,最高检举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介绍有关情况。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表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大部署。此后,最高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征求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地方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修改,制定发布了本《意见》。
高景峰介绍,《意见》在研究起草过程中,立足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检察职能,全面总结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和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以及需要重点强调的法律政策界限,找准切口,主动谋划,精准发力,细化落实举措,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意见》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吸收相关文件中的合理内容,在此基础上作出更为系统、全面的规定。《意见》出台后,将废止此前发布的部分文件,确保政策连贯、内容协调。
高景峰介绍,《意见》共二十三条,引言部分着重就制发《意见》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等作了阐述;正文部分坚持问题意识,突出实践导向,紧紧围绕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澎湃新闻从最高检了解到,《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了检察履职的“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意见》重点围绕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准确把握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条件、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涉企案件申诉等机制以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全面、准确、合理认定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政策调整、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市场主体意志以外的因素,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涉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生产经营类犯罪的认定标准。针对司法实践中民营企业常见多发的非法集资类、贷款类、涉税类等犯罪,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准确定性处理。
高景峰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意见》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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