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孙海洋走出法庭后流下泪水,表示对这一结果并不认可。“应该严惩人贩子,拐骗和拐卖对我们的伤害是一样的。”
开庭前孙海洋告诉记者,希望吴某龙被严惩。“每失踪一个孩子,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伤害,就像天塌下来一样。整个家庭要花费十年二十年的时间去寻找,还不一定能找到,不仅如此,人贩子对整个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很大。”
孙海洋走入法院。 直播视频截图
案情回顾:吴某龙一年内拐走两孩
据南山区法院通报,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
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起诉书显示,经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7年10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吴某龙来到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沙河街沙河中心幼儿园附近,拐走不到4岁的被害人孙卓。随后,吴某龙将孙卓带至吴某光在东莞凤岗的住处藏匿。后吴某龙从其大哥、大嫂处得知大嫂的堂弟国某没有儿子,遂通知国某妻子李某亲自从山东阳谷县来东莞接走孙卓。孙卓被收养并改名。
同年12月28日晚,吴某龙在其租住的深圳市南沙区蛇口兰园小区,拐走被害人符建涛 (男,2003年8月1日出生) 。随后吴某龙将符建涛再次带至吴某光在东莞凤岗的住处藏匿。吴某龙因为其二哥吴某玉没有儿子,遂通知吴某玉亲自从山东阳谷县来东莞接走符建涛。符建涛被吴某玉收养并改名。
孙海洋:庭审时吴某龙满不在乎的样子
孙卓的姐姐孙悦将父亲寻子14年的经历记录在一本书《回家14年又57天》里,书中有一章叫《命运的囚徒》,孙悦认为父亲孙海洋苦苦寻找却一次又一次承受着失望的打击,那种迷茫和绝望的境地就像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的囚徒一样,看不到解脱之日。
孙海洋和女儿孙悦。 受访者供图
孙悦认为这14年对父母而言就是“刑期”,对自己来说则是童年的底色,同样对符建涛家长来说也是煎熬。
孙悦表示,在此前收到的检方量刑书中,对吴某龙的量刑建议只有5年,这对她来说是不能接受的。她认为无论是拐骗还是拐卖,对家庭的伤害是一样的。“在我家人寻找孙卓的14年里,吴某龙一直都在广东,他甚至可能目睹着我爸爸、妈妈举着牌子去人多的地方寻子,看到过那些年无数的寻子启示,但他从来没有愧疚过。”孙悦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而拐骗没有出卖目的。普通的拐卖行为,最高法定刑是10年,如果情节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拐骗罪的最高法定刑是5年。开庭前,孙海洋回忆起半年前开庭时被告吴某龙的样子依然很愤怒。“他从始至终一口咬定孩子是他送给别人收养,他是在做好事。可孙卓被拐时,监控拍得很清楚,是用糖果、玩具车、买芒果等一步步引诱,把孩子偷走的,作案手法非常娴熟。你怎么能说是捡的呢?”
孙海洋认为无论此案被定义为拐骗和拐卖,对他的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一样的,希望被告人能够受到同样的法律处罚。“我们两个受害家庭等了14年,庭审时(吴某龙)就在我对面坐着,翘着二郎腿满不在乎的样子,真的很气愤。从开庭到今天宣判时隔半年多,我相信是司法部门在调查更多的证据。”孙海洋说着,顿了顿,他身边也围满了采访的记者和相识的被拐孩子的家长。“大家都希望严惩凶手,全国各地很多家长今天都赶到了深圳等待这一结果。”
法院通报。 南山区法院官网截屏
律师解读:五年已是顶格处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今天的庭审基本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犯的规定进行的,庭审结果也是在法律规定之内,并不存在突破法律规定的操作。
付建说,拐卖和拐骗虽有一字之差,但行为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拐卖危害性严重高于拐骗行为,拐骗行为多出于收养目的,被拐骗儿童可能受到侵害是低于拐卖行为的。孙卓、符建涛能够长大成人,在一定程度上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付建表示,拐卖儿童罪的成立需要收集相关金钱交易的证据,从本案来看虽然无法侦查到买卖儿童的证据,但目前证据可支撑拐骗儿童罪成立,法院采取检察院的建议,对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幅度内是顶格处罚,就拐骗儿童罪而言判决是适中的。
上游新闻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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