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抢夺记者摄像机,谁给了“周主任”底气和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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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抢夺记者摄像机,谁给了“周主任”底气和霸气?

10月10日,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发布视频称记者遭深圳龙华街道办工作人员当街抢走摄像机一事,引发关注。当天16时,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街道工作人员抢记者摄像机”一事发布情况通报,称街道主要负责人向记者诚恳道歉,龙华街道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19时再次发布情况通报,免去涉事人员周某街道重点片区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一个基层干部,光天化日之下对正常开展采访的媒体记者出言恐吓、抢夺摄像机,不禁让人好奇,是谁给了底气让他敢这样侵害媒体的采访权?又是多膨胀的权利感让他毫不避讳地当街作出这样的霸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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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称在龙华汽车站外面马路正常采访期间,多名男子上前阻挠采访。

报道真相、瞭望社会、监督权力是记者的天职,这从根本上决定了采访很多时候会带有某种对抗性的张力,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阻力。以往记者因为揭黑、打假、卧底调查被打被抢设备的新闻,曾让公众“见识”到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的猖狂和一些权力部门的嚣张,然而深圳龙华这起事件,如果真像记者所称,只是报道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问题,拍摄了一些汽车站外的人行道、天桥等空镜头,就遭遇视频中“周主任”这番粗暴阻拦,甚至说出“躺着出龙华”这种威胁人身安全的“黑话”。那么这起事件的恶劣程度,就不亚于其他在舆情风暴中阻拦采访、阻止记者等行为——对待普通采访尚且如此,如果遇到监督报道又当如何?

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合法的采访活动;保障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尊重和捍卫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这些基本的常识,很多普通人都知道,一个基层干部难道不知道?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无论答案是哪一种,都足以显示这位干部对公权力的认知有严重偏差。也会让人怀疑,这种充满江湖气的工作作风,是否是街道常态?

整件事情引发舆论哗然的另一个点在于,事发地是深圳。在公众印象里,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走在前列的,所以政务的透明程度理应更高,政府部门与媒体之间的沟通和信任肯定非常充分,对媒体监督的态度也应该是更开明开放的。然而,“周主任”这起事件,或许扣掉了很多人心目中对深圳的“印象分”,当地政府再怎么重视也不为过。

尽管龙华区委宣传部连发两道情况通报,然而从大量留言中不难看出,网友从中读出的不是诚意十足的致歉和痛定思痛的整改,而是以“试探”的方式来回应舆论不满,最后又在压力下仓促补救、再次加码。处理负面舆情,不是做做样子给谁看,不能玩“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一套,它直接体现地方政府对事件反映出的偏颇的治理观、大局观、责任观能不能准确识别;体现出管理部门对当事责任人表现出的糟糕的工作作风,有没有深刻的反思。

一地的形象和公信力,建立起来很难,毁坏可能只在一念之间。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全媒体时代,政府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无死角的注视之下,更需要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队伍,同时用一次次具体事件的处置赢得公众的尊重信任,一次次累积正面“印象分”——这对于任何地方任何部门,皆适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苏月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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