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情人旅游让商人买单,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再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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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情人旅游让商人买单,衡阳市政协原主席廖炎秋再被通报

9月28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其中提到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

据通报,2013年、2014年,廖炎秋与私营企业主谢某等人相继到西藏、四川游玩,相关费用由谢某承担。2020年初,廖炎秋与其情人到黑龙江游玩,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唐某承担。廖炎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廖炎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2月,廖炎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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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炎秋(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廖炎秋出生于1959年,长期在衡阳任职,曾任衡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主任,衡南县县长,南岳区委书记,耒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等职。

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他任衡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9月明确为正厅级);2011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衡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政协主席。

2021年7月9日,廖炎秋被通报接受调查审查,2021年12月31日,廖炎秋被通报“双开”。

据通报,廖炎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多次出境赌博。违法办理和使用虚假身份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办证、容积率调整、土地整合、土地出让金减免、煤矿非法开采、拍卖业务承揽、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还称,廖炎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搞权钱交易。廖炎秋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廖炎秋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炎秋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2年1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推出反腐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据介绍,廖炎秋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金额近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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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炎秋(图源:《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截图)

极目新闻综合湖南省纪委监委、政事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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