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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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获表决通过

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9月27日上午,《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这是四川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时施行。

安宁河边的米易县城

据了解,《条例》是攀枝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八部地方性法规,涵盖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九个方面的内容。

安宁河畔米易蔬菜水稻现代农业园区

按照《条例》规定,安宁河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原则。

安宁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涉及安宁河流域的产业、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市政、公共服务等方面专项规划时,加强与相邻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做好相关规划目标的协调统一和规划措施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加强片区规划统筹。

安宁河米易段

《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由“分治”向“共治”转变,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第二粮仓”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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