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14日,一女子称自己在高铁上遭到了殴打。涉事者聂女士表示,对方本来想强迫自己换座位,自己没有答应,于是便起了冲突,对方一行三人对自己进行了殴打和辱骂。事情被曝光以后,迅速在各大平台传播。
9月20日,天津铁路警方在线发布警情通报称,对打人的田某某处七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对张某某处五百元罚款,对聂某某不予处罚。
警情通报
“对聂某某不予处罚”,迅速赢得了舆论的好评。警方称,聂某某殴打田某某的违法行为是在受到田某某殴打后实施的,情节特别轻微,到案后能主动认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聂某某不予处罚。
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网友已经讨论得很清楚了。田某某一行人换座遭拒后,故意闹事引发矛盾,他们是先动手的一方,多人打一人,聂女士如果不还手,不是只能被动挨打吗?总之,人们就是怕警方将冲突定性为“互殴”,对聂女士进行处罚。
有网友就认为,聂女士在这种情况下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免予处罚。必须澄清,正当防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概念,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是没有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应该说,这次警方根据有关法规依法处理案件,从中看到了他们审慎的态度。毕竟,只有还原整个事件的全貌,处理才能让各方口服心服。这份警情通报里,相当一部分篇幅讲的是事发经过,表明“张某某无霸座行为”,甚至称“双方开始发生争吵到停止厮打持续时间2分52秒”,就是想告诉公众,他们是依法办案,结论经得起公众的检验。
因为“双方均不构成轻微伤”,一些网友认为要追究田某某、张某某刑事责任的说法就没有依据。总之,凡事都要依法依规,综合情理法等因素来作最终认定。不处罚聂女士,先动手的得到重处,就是人们希望得到的结果。
从此事中,警方要读懂网友的情绪。首先,高铁上占座或霸座行为被人深恶痛绝,对于让座、换座本身,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让是本分,让是情分,没有“必须”这一说。其次,对先动手打人者,就应该依法严处,不能惯着。被打的一方选择还手,本身是制止对方使用暴力、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伤害的必要之举。对冲突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有违情理和立法初衷。
就像此案中,聂女士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呢?难道是被动挨打吗?在狭小的车厢内,她既跑不了,报警也来不及。
今年5月8日,司法部官方微信号“中国普法”就一起高铁掌掴事件发表了观点,专家指出,“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明确,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文章还称,要让公平正义能够被看得见、听得懂;宽容反击者,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这段话就说出了人们的心声。
另外,诸多案例表明,不管是谁出门在外,应该理性冷静,不能强人所难,要尊重他人选择,更不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霸道行事,终会付出代价。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