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自【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1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孙某受贿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孙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某利用担任三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文体活动项目承揽、省市重点文化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85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孙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孙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文字:李上
图片:孙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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