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批台当局“强占合法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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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批台当局“强占合法民产”

参考消息网6月8日报道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6月6日报道,台湾地区行政事务机构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党产会)决议,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为政党不正党产,应收归市有。国民党则批评党产会的决定早已预设立场,并扬言一定会上诉到底。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党产会6日决议,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为国民党不当取得财产的现存利益,并下令国民党在处分书送达的隔天起30天内,将台中市党部移转为台中市政府所有。

党产会日前调查指出,国民党占用市有财产台中市役所旧厅舍作为台中市党部使用长达36年,被要求搬离后,国民党于1985年间要求台中市府以“搬迁补偿费”名义编列3500万元(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补助国民党台中市党部新建办公处所。国民党之后再以低价向台中市政府购买市有机关用地,作为台中市党部现址,该地方现值已达上亿元。

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现址使用的土地及建筑物,为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应收归市有。

另据台湾“中时新闻网”6月7日报道,对于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及建筑物是不当党产,应收归市有。国民党台中市党部主委颜文正对此表示错愕,痛批根本是“强占合法民产”,他表示,市党部一定会聘请律师,要求政府对此给予公平对待。台中市长卢秀燕则说,会依法处理。

颜文正表示,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与建筑物,是1984年市政府要求市党部搬迁而提供的搬迁补偿,当时经议会通过将土地连同建筑物卖给党部,花了3500万元,却在40年后说不合法。这一说法非常不合理,党部一定会聘律师作后续处置。

台中市地政局指出,针对党产会认定国民党台中市党部的土地、建筑物应移转市府所有,将待正式公文送达后,依法处理。

国民党发声明表示,已多次说明台中市党部相关取得过程,一切合法合规,党产会未经过适当调查程序即作不当处分,国民党一定会上诉到底,以维护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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