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详实网”报道,6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立法院科学、教育、文化和体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修订《国旗法》的法案供公众讨论。
修订的法案扩大了对国旗的使用范围。根据该文件,允许在公众场所及建筑物上、住所和工作场所及毗邻地区、车辆内部、文体活动、家庭节日、纪念日中使用国旗及其标志。此外,允许使用国旗图案装饰外衣。
同时,该文件明确规定了不能使用国旗的情形:
·用国旗盖东西(国家领导人、军人葬礼除外);
·把国旗铺在桌子、座位、椅子上,或在脚下使用其图案;
·用国旗作桌布或床上用品,或用于储存和运输物品;
·鞋子、内衣、毛巾、盒子(包装)和一次性物品上印制国旗标志;
·不得以违背社会礼仪和行为准则的方式或冒犯他人的方式使用国旗及其标志;
·禁止在非政府组织的文件或宣传材料的要件中包含国旗元素;
·国旗图案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以推广商品、工作或服务。
对于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将处99万苏姆以上230万苏姆(约合人民币617至1433元)以下的罚款。
日前,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在他的总统竞选纲领中,提及扩大国旗的使用范围。
编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