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2023年5月27日,通海县纳古镇发生一起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 立案侦查。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同时给予违法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妨害社会秩序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6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所有参与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需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对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动员、规劝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0877-3806466
通海县人民法院
通海县人民检察院
通海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