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生育8孩女子”案宣判 董志民被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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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8孩女子”案宣判 董志民被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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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
央视热评:“小花梅”案超20年仍追诉,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新华社照片,徐州(江苏),2023年4月7日 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

新华社照片,徐州(江苏),2023年4月7日 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 摄

今天,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判决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并处罚金。

(总台记者 张斌 程琴 张赛 杨守华)

(总台记者 张斌 程琴 张赛 杨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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