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开车撞伤工友称是“意外”,手机搜索记录让他露了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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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开车撞伤工友称是“意外”,手机搜索记录让他露了马脚

张某和王某是一个工地的工友,白天刚大吵一架,下班后张某就被王某开车撞伤。王某称撞车是意外,直到手机上“开车撞死人会怎样”的搜索记录被检察官查到,才承认是故意而为。

澎湃新闻3月24日从绍兴上虞区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起诉,王某已因故意伤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去年6月,上虞区一条乡间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王某驾驶轿车,与同向而行、驾驶电瓶车的张某相撞,电动车被撞下田埂,张某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王某报案,称超车时发生事故,但交警在处理时了解到两人互相认识,且王某陈述案情时支吾,于是转交公安刑侦部门办理。

警方调查发现,王某和张某积怨已久,案发当天发生过激烈冲突,王某承认事发时因张某在前面不让路,他故意上前剐蹭。去年9月,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王某翻供,坚称撞车是意外,不知道对方是张某。检方补充侦查发现,王某当时的车速达80公里/小时,不合乡间道路行车常理,撞上张某后也没有刹车;事发地离张家不远,王某平时下班不会路过。

检察官检查王某的手机,发现事发前一天他曾在网上有目的性地搜索“开车撞死人会怎么样”等词条。此时,王某承认是故意想撞死张某。当天争执后,他曾威胁张某要去他家算帐,张某表示“有本事就来!”下班后,王某开车尾随张某,中途跟丢了,之后又在乡道上看到张某骑电瓶车在前,便开车撞了上去。

去年11月,王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王某故意杀人未遂,在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稿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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