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交代表:不能因为不喜欢伊朗革命卫队就定其为恐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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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交代表:不能因为不喜欢伊朗革命卫队就定其为恐怖组织

视觉中国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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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欧盟对30多名伊朗官员和官方组织实施制裁,包括伊朗重要的武装力量伊朗革命卫队。制裁的理由是“对抗议者进行残酷镇压”以及“其他侵犯人权行为”。

据路透社1月23日报道,与欧盟一道,美国和英国也颁布了新的针对伊朗的制裁措施。报道称,这反映出西方与伊朗之间本已糟糕的关系更加恶化。

据报道,欧盟27个成员国的外长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一次会议上同意了上述制裁措施。除此之外,欧洲议会和一些欧盟国家政府已明确表示,他们希望将革命卫队作为一个整体列入“恐怖组织”名单。早前报道,欧洲议会1月18日投票决定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27国集团的恐怖名单,因为其“实施恐怖活动,并向俄罗斯供应无人机”。这一投票不具约束力。

然而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向媒体表示,只有当某个欧盟成员国的一家法院确定革命卫队“犯有恐怖主义罪行”时,欧盟才有可能对革命卫队做出“恐怖组织”的认定。“你不能说‘我认为你是恐怖分子,因为我不喜欢你’。”博雷利说。

根据欧盟推出的制裁措施,被制裁者不能到欧盟旅行,在欧盟境内持有的任何资产都可能被冻结。

1月22日,伊朗警告欧盟,在欧洲议会投票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为恐怖组织后,伊朗将采取对等措施。据法新社22日报道,伊朗外交部长阿卜杜拉希扬当日在推特上表示,伊朗议会正在努力将欧盟国家军队的成员列入伊朗的恐怖分子名单。另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IRNA)报道,阿卜杜拉希扬在22日伊朗议会的闭门会议后表示,欧洲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伊朗的回应将会是“对等的”。

后来被问及伊朗是否会考虑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或驱逐联合国核问题观察员时,阿卜杜拉希扬表示,所有选项都摆在桌面上。“如果欧洲外交官没有外交经验,不纠正他们的立场,每一种可能性都是可以想象的。”

博雷利评论欧洲议会的决定时则表示,“虽然欧洲议会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但针对这一决定缺乏执行能力,只能反映欧洲的担忧。”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欧洲议会没有主动立法权,这个权力属于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只有修改、通过和否决法案的权力,并且要与“上议院”欧盟理事会一起行使立法权。且相比主权国家的立法机构,欧洲议会的权力也更小。

路透社指出,西方和伊朗有关伊朗无核化的谈判已陷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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