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未做核酸后确诊阳性 福建宁德一女子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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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未做核酸后确诊阳性 福建宁德一女子被立案调查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7月11日通报,7月6日至7日,阮某某(女,43岁,霞浦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后于7月8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阮某某的行为扰乱了霞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目前,霞浦县公安局已对阮某某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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