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对唐山打人案发表不当言论 受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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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对唐山打人案发表不当言论 受警告处分

情况通报:6月10日,我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学校将举一反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网络文明。

通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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