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关键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2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首席专家蔡卫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今年两会,他将提交《关于修改〈社会保险法〉,把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建议》。
蔡卫平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管理法,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蔡卫平称,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随着人们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免疫规划疫苗已经满足不了疾病预防的需求。
他坦言,虽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重要性并自愿接种,如狂犬病疫苗、13价肺炎疫苗、可预防70%宫颈癌的HPV疫苗等,但总体来说,或因费用昂贵、或因供货不足,免疫接种率仍然低下,远远达不到建立有效屏障预防疾病的要求。
蔡卫平介绍,近年来,把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的呼声日益高涨,但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该规定未包含疫苗目录。
蔡卫平表示,有必要对该条款进行修改,明确把非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居民接种非免疫规划类疫苗,推动这类疫苗接种率。他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把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疫苗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在该规定中增加疫苗目录。
二、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疫苗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疫苗只纳入非免疫规划疫苗。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管理方法,由国家疫苗专家咨询委员会,会同医保部门建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疫苗目录并动态调整机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参照执行,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目录范围。对目录内的疫苗集中招标、采购,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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