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如何认定?教育部:总体稳定、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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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如何认定?教育部:总体稳定、优化调整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近日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

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官网正式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关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的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回答称,建设范围的确定坚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办法(暂行)》的原则与条件,根据首轮建设实际成效,以及各方面意见,经专家咨询,确定了“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认定原则。

一是不作大进大出的调整。首轮“双一流”建设整体布局已形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基本体系,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有利于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保持定力、持续投入、汇聚力量、沉淀成果,持续发挥支撑一流大学体系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第二轮建设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作为指引调整建设学科的指南,对拟建设学科的匹配度、水平和发展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是加大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布局。

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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