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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刘鑫)真诚,就不会有今天这个案子”

2022-01-10 11:05图播快报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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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图为原告江歌母亲江秋莲。

[责任编辑:严发敏 PN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