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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