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大V”李涌牺牲 被山东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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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大V”李涌牺牲 被山东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青岛交警“大V”李涌牺牲 被山东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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