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9月26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盘山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聂敏、周筱赟、滕若寒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经审查,周筱赟、聂敏、滕若寒三人编造辽宁省公安厅已形成滕德荣不构成犯罪的结论,盘锦公安机关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滕德荣案件侦查导致多家不相关企业被迫关停、濒临倒闭等虚假信息,由周筱赟、聂敏、滕若寒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三人上述行为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后果尚未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2021年9月30日,盘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聂敏、周筱赟、滕若寒不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周筱赟、聂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并指使滕若寒在网络上散布,以此向办案单位施压干扰诉讼的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同时,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还发现,周筱赟私自向滕若寒收取律师费以外的大额费用,聂敏帮助周筱赟进行资金转移与支付,二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关于禁止私自收费的相关规定。周筱赟私自收费后逃避税收监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建议公安机关将周筱赟、聂敏违反律师执业的行为移交二人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处理,对周筱赟逃避税收监管的行为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滕若寒因涉嫌其他犯罪,建议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30日
相关报道:
律师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罪,盘锦市公安局人员称已成立专案组
8月5日晚,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近日,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通报中的聂某为北京律师聂敏,周某赟为律师周筱赟,曾任南方周末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律师周筱赟
8月8日上午,周筱赟的家属告诉大白新闻,昨日(8月7日)下午4时许,其委托的律师在盘锦某派出所与周筱赟视频连线,律师按照警方要求穿上防护服。据律师向家属转达,周筱赟目前状态还好,视频会面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中间断线了十几次。周筱赟目前仍在被监视居住。
家属透露,其中一位代理律师五天前已到达盘锦,依法申请会见周筱赟,当地警方曾以疫情防控、调试视频设备等原因拒绝会见请求。
盘锦市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
据周筱赟家属讲述,7月31日晚近10时,一民警电话告知,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现在辽宁盘锦一家宾馆执行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随后发出。该家属称,8月1日晚,在其多次催问下,办案人员通过微信发送了通知书,公章显示侦查机关为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
家属表示,周筱赟此前长期租住在广州, 她从房东那里得知,周筱赟是于7月29日被公安人员带走的。

家属收到的警方通知书(图源:上游新闻)
据媒体此前报道,盘锦市公安局一名办案人员透露,周筱赟案已由盘山县公安局办理。代理律师称,8月6日在盘山县公安局,一位陈姓警官查询后表示并没有此案信息。
8月7日下午,盘锦市公安局一名值班人员向大白新闻证实,侦查机关已对周筱赟案成立了专案组,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他不清楚。
代理律师认为,周筱赟涉嫌寻衅滋事的原因有待进一步确认,不过从警方通报上看,应该是与其曾办理的一起盘锦“套路贷”案件有关。该案于2020年6月10日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