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换门锁、租房遭遇房东卖房 上海一老太无房可住起诉子女
资讯
资讯 > 社会 > 正文

儿子换门锁、租房遭遇房东卖房 上海一老太无房可住起诉子女

住处被儿子换掉门锁,租房又碰上房东卖房……因与子女关系闹僵,上海一老太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地。

9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获悉,9月17日,通过与三方谈话,该院将这起涉居住权执行案件妥善执结完毕。

母亲与子女关系闹僵,起诉获居住权

上海宝山法院介绍,俞老太与丈夫(已故)婚后购得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丈夫及其儿子汪先生名下。

2014年,在俞老太丈夫去世后,儿子汪先生将该房屋售卖并购买一处新房,房屋登记在汪先生一人名下。

2017年5月,俞老太和儿子儿媳共同签署《儿女心语》,汪先生承诺母亲俞老太在该处房屋内有永久居住权。

俞老太脾气较为倔强,与儿子、女儿感情平日感情淡薄。

2019年的“五一”假期,俞老太去女儿家中小住,但第二天就与女儿、女婿闹了矛盾,等到回家时,又发现儿子把家中门锁换掉了。

此后经过居委会调解,俞老太与儿女达成协议,由儿女帮母亲租借一套房屋解决居住问题,俞老太承诺不再去儿女单位及家中吵闹。

协议达成后,俞老太在租住的房屋内居住至今。

2021年5月,因租住房屋的房东欲售卖房屋,俞老太面临再一次无住所的尴尬境地。

俞老太认为,儿子后面所购房屋的钱有一部分来源于当年房屋的出售款,且儿子在2017年5月承诺其在该房屋有永久居住权,自己有权在该房屋内设立居住权。另基于赡养义务,其亦有权对女儿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因此,俞老太将儿子、女儿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请求确认其在儿子、女儿房屋内均享有居住权,并请求儿子、女儿在每个法定节假日对其进行探望。

该案经上海宝山法院审理,于2021年7月依法判决原告俞老太对被告汪先生名下的系争房屋享有居住权,儿子、女儿于每个法定节假日探望原告俞老太。

居住权如何实现?法官破解执行难题

案件生效后,2021年8月底,俞老太就居住权问题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宝山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9月3日,执行法官袁爱忠带着申请人俞老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事宜。

同时,为了切实保障俞老太的居住权,法官“往前一步”,希望能通过沟通,使双方达成更为妥当的处置方案。

因为俞老太与儿子家感情确实不睦,强行居住在一起反而会另双方都感到不愉快。为此,法官就该事与俞老太进行协商。

“不行的话,让他(汪先生)给我另外买一套小房子住。”协商过程中,俞老太提议。因此,法官提议被执行人汪先生将争议房屋售卖,再另行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专门提供给母亲居住,同时对母亲的生活起居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过沟通,双方均逐渐接受了这一提议。

9月17日,为了商量具体细节、谈妥执行方案,法官将俞老太、儿子汪先生以及女儿三方约谈至法院。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和磨合,最终三方协商同意:由儿子汪先生全资购买一套一室一厅房屋供母亲居住,汪先生在该房屋内设定新的居住权,同时,俞老太女儿放弃对母亲名下新购房屋的继承以打消汪先生的顾虑,三方并对其他问题亦达成一致意见。

至此,俞老太的居住权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