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给区长10万现金:我跟你就如母子一般 别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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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给区长10万现金:我跟你就如母子一般 别见外

9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原书记吴川祝严重违纪违法案。

文章介绍,2005年的一天,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洪某约时任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的吴川祝在停车场见面汇报项目工作,临走时将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递给吴川祝,说是项目有关资料。“回家后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十万元现金,我觉得这样不好,想退还这笔钱,但洪某说‘我跟你就如母子一般,别见外’,我感觉她很真诚,碍于情面,就收下了第一笔大额好处费。”吴川祝说。

此外,2020年6月初,吴川祝因家犬在其祖宅的灶台里难产而亡,心觉不对劲,便请“大师”作法问卜,求化解之策。6月22日,吴川祝被留置。“这是凶兆未化解啊!”这位有着37年党龄的县委书记在被留置时,仍执迷不悟,令人啼笑皆非。

吴川祝爱打乒乓球,2017年他调任乐东县委书记后,海口某俱乐部董事长特意为其提供“私人定制”服务,安排一位国家一级运动员长期住在乐东,充当吴川祝的乒乓球私人陪练。

吴川祝(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官方简历,吴川祝生于1961年12月,1985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大学毕业后,吴川祝作为优秀毕业生被组织派到基层挂职锻炼。两年后,由于工作出色,他被调到组织部工作,并很快得到组织的培养重用,从科员一路成长为区长。

2001年,吴川祝担任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之后十年,又先后担任秀英区委书记、海口市政府秘书长、美兰区委书记、琼山区委书记等职。

2011年1月,吴川祝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为副厅级干部,同年9月任海口市委常委,先后兼任海口市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等职,2015年10月任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年9月,吴川祝调任海南省乐东县委书记,2019年12月晋升一级巡视员。

被留置前还在请“大师”作法问卜

文章介绍,履职重要岗位的吴川祝却逐渐自我膨胀,变得居功自傲、怨天尤人,“我多次被列为副厅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但都得不到提拔。我很烦闷,有时候觉得组织不会用人,有时候又觉得是自己运气不好。”

为了“求运势”,吴川祝在家中供奉起了佛像,逢年过节或有望仕途升迁时,都会烧香拜佛祈求保佑,并长期与所谓的“风水大师”结交,新搬办公室或在祖宅翻修、住房装修时,他都会请“大师”指点“迷津”。

2013年,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政府修建吴川祝老家所在道群村的环村水泥路时,时任海口市委常委的吴川祝为按照“大师”所说打造风水格局,不顾公共工程项目的实用性、经济性,动用公权力,要求镇政府重新调整环村水泥路规划,将道路修至其祖宅门口。路修成后,吴川祝又将其祖宅前的庭院围成金元宝形状。据了解,上述项目使用政府资金共计24万余元。

2020年6月初,吴川祝因家犬在其祖宅的灶台里难产而亡,心觉不对劲,便请“大师”作法问卜,求化解之策。6月22日,吴川祝被留置。“这是凶兆未化解啊!”这位有着37年党龄的县委书记在被留置时,仍执迷不悟,令人啼笑皆非。

“我烧香拜佛,将封建迷信这样的剧烈毒药视为心灵鸡汤,以缓解内心的焦灼和惶恐,在惴惴不安时我仍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能得大师相助、神灵庇佑,就能躲过纪法严惩,全身而退。三观不正,终为所害,教训极其深刻。”吴川祝忏悔道。

享受专业乒乓球运动员私人陪练,受贿千万约定退休后“分赃”

文章介绍,2005年的一天,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洪某约时任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的吴川祝在停车场见面汇报项目工作,临走时将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递给吴川祝,说是项目有关资料。“回家后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十万元现金,我觉得这样不好,想退还这笔钱,但洪某说‘我跟你就如母子一般,别见外’,我感觉她很真诚,碍于情面,就收下了第一笔大额好处费。”吴川祝说。

第一次逾越底线后,吴川祝觉得“这好像也没什么问题”,此后,他更加坚信自己与这些老板们之间的“友情”,心安理得地收下各种好处费,并让老板们为其出资养金钱龟、买花梨木、装修房屋等。

吴川祝爱打乒乓球,2017年他调任乐东县委书记后,海口某俱乐部董事长特意为其提供“私人定制”服务,安排一位国家一级运动员长期住在乐东,充当吴川祝的乒乓球私人陪练。

“吴川祝的受贿方式比较独特,”办案人员说,“他十分谨慎,很少直接打招呼,主要是通过其联系人代为出面或在有其下属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饭局上站台,为老板承揽项目‘助攻’,并将老板打造为自己的‘钱袋子’,用钱就找他们拿。”

以乐东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服务项目为例,欲承揽该项目的某公司得知吴某武与吴川祝关系密切,便与吴某武以“共同投资”的方式组建公司,吴川祝帮助他们中标该项目,特许经营期9年,合同金额每年1.98亿元,吴某武则按出资比例每年从该项目上分得40%的利润。据介绍,待吴川祝退休后,二人仅从该项目的第一期3年特许经营中即可瓜分名为利润、实为共同受贿的3099万余元。此外,吴某武这个“钱袋子”中还装有其承诺送给吴川祝的某项目10%的利润,某工程项目合同价款5%的好处费,共计1010余万元。

2016年至2020年,吴川祝帮助王某斌顺利拿下9个项目和2块土地。王某斌全部倒卖出手,获利1825万元,二人约定待吴川祝退休后再“分赃”。

据了解,在乐东任职的两年多时间里,临近退休的吴川祝为自己的“钱袋子”们大肆拿项目、土地,金额高达20余亿元,其中绝大部分都通过转让、倒卖获取高额利润,以致有资质、有实力的央企都需要通过这些“钱袋子”才能承揽到项目。

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

文章介绍,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海口市吴宗隆、吴宗谦兄弟招揽大量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海府地区打架斗殴、逞强耍横、开设赌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4月27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海口市吴宗隆、吴宗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顺藤摸瓜,循黑找伞,找出了吴川祝。

“我没有任何背景,怎么办?我想只能靠‘票子’和‘政绩’。因此,我无论在什么岗位,都会想办法干出成绩,谋求政治资本,甚至不择手段。”在担任区党政主要领导后,吴川祝开始规划自己的“仕途”,千方百计干出成绩,正缺“帮手”的他,与该涉黑组织一拍即合。

2010年,该组织的重要成员李平被公安机关抓捕。“李平是该组织大量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者,他一旦泄露内幕,整个团伙都将覆灭。”办案人员说道。于是,该组织头目吴宗谦忙找到时任琼山区委书记的吴川祝,请他保住李平。吴川祝接受请托后,以让李平协助拆迁为由,帮助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立案的李平办理了取保候审。

之后,吴川祝默许李平借助该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和软暴力方式配合政府部门推动拆迁工作,在领导面前打造自己“救火队长”形象,捞取政绩。吴川祝为了政绩不惜违反群众纪律,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黑恶势力高擎“保护伞”,丧失人民立场,犯下严重的政治错误。

2017年11月,海南省委巡视乐东县,2019年9月,又对乐东县开展“回头看”。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程项目和土地领域的腐败问题,吴川祝知道自己深陷其中,他如坐针毡,却又心存侥幸,“我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不会很严重。”这之后,被迷信冲昏头脑的他又多次请大师作法、摆阵,保佑自己全身而退。

2020年6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吴川祝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2月,吴川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吴川祝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祈求官运亨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主动接受私企老板提供的“私人定制”健身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用途改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吴川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特权思想严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共同倒卖工程项目,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任职地区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有违组织重托。

2021年2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吴川祝犯受贿罪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6月29日,吴川祝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吴川祝认罪认罚,不上诉。

吴川祝简历

吴川祝,男,汉族,1961年12月生,海南海口人,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

1981.09-1985.07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5.07-1986.09 广东省海口市罐头厂设备科技术员;

1986.09-1987.06 广东省海口市罐头厂党委委员、党委办副主任,厂团委副书记兼厂法律事务室主任;

1987.06-1989.05 广东省(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

1989.05-1993.08 历任海口市委组织部干审科副科长、干部科副科长、干部监督检查科副科长、干部监督检查科科长(期间:1992年1月起兼任机关工会副主席);

1993.08-1997.10 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审查科科长,机关工会主席;

1997.10-2001.02 海口市振东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02-2006.08 海口市秀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6.08-2007.02 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

2007.02-2007.12 海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7.12-2008.02 海口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08.02-2010.07 海口市政府市长助理,美兰区委书记;

2010.07-2011.01 海口市政府市长助理,琼山区委书记;

2011.01-2011.09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09-2012.03 海口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2.03-2013.11 海口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市西海岸开发建设工委书记;

2013.11-2015.10 海口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10-2016.02 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部长、群众工作部部长、党校校长;

2016.02-2017.09 海口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群众工作部部长、党校校长;

2017.09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2019年12月,晋升一级巡视员);

2020年6月被查。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海南省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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