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8月14日晚间,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在济南警方通报前,这两天,网络上一张微信聊天截图流传非常广,截图内容以所谓“内部消息”的姿态称,“反转了”“女方自导自演”“男主女主本身有不正当关系”等。很多人转发这张截图,还有一些人依据这些没有明确来源的内容开始指责女方,并对舆论造成了一定干扰。
现在对照警方通报来看,涉嫌强制猥亵犯罪是明确的,且有两人,其中就包括被指控的阿里前员工王某文。通报当中,也没有提到周某和王某文此前就有什么不正当关系;而如果有“自导自演”的成分,这就可能涉嫌构陷,但是警方通报里也未见对周某的任何指控。
那么问题来了,这叫哪门子的反转?
强制猥亵也是一项很严重的刑事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说,是强奸罪就不是反转,是猥亵罪就是反转的话,岂不是典型的五十步笑一百步?
长期以来,舆论场总有一些声音,喜欢过分审视举报者和受害者,对他们要求严格,却对被指控的一方过分宽容。这次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求“完美受害者”,搞“荡妇羞辱”的行为,可以休矣。
虽然警方通报“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这事情的本质依然没有变。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依然是个刑事案件,强制猥亵也是性侵犯罪的一种,对当事人造成了不可逆的身心伤害。
从企业的角度讲,这依然是一起发生在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且和公司业务活动有关的员工被侵害事件,公司依然有责任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维护被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处罚施害员工。
从个人的角度讲,周某在醉酒状态下,尤其是通报描述的“呕吐”“说话含糊不清”来看,周某已经丧失了自主意识,她凭着模糊的记忆去回想,以及内裤丢失、房间出现避孕套等细节去联想,有了“被强奸”的模糊认知,进而去报警、维权,也是再正常不过的心路历程。
反倒是,一些人不知怀揣怎样的动机和目的,去散布一些明显抹黑受害者的信息,这是不厚道的。或许,对于那张截图背后的透露者和发布者,也该有一个清晰的调查,以正视听,以儆效尤。今后,那些在权威调查和详细事实还没有公布前,就抢先一步污名化维权者的操作,可以休矣。
这不是什么职场绯闻,也不是什么吃瓜盛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评判一起案件的出发点,也是应该始终坚守的原则。
透过这次事件,我们也应该感受到,周某或许是一个人在维权,身影渺小而脆弱,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类似她的困境,我们都可能是周某。也正因此,一个利于维权、对受害者友好的环境,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也值得我们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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