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铺天盖地而来的,是阿里的一名女员工控诉被供应商猥亵、被领导侵犯而哭诉无门的消息。在如潮水般汹涌的信息中,有四个字:江湖文化,格外地挑动我的神经,也是让我第一次认真地把“江湖文化”这四个字和阿里巴巴联系在一起,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阿里的江湖文化。
马老师,在盛年时曾说有四个人对于他此生帮助最大,第一位是他背后的男人,同为阿里的缔造者,合伙人蔡崇信,第二位和第三位都是在阿里巴巴发展时期就对马老师鼎力支持的金主:孙正义和杨致远。第四位是和电子商务完全不沾边的,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先生。早期门户网站时代,马老师初涉江湖,在排位上比新浪、网易、搜狐略逊一筹,就是靠金庸先生的号召力,才能组织了西湖论剑,在公司初创之期就成功提升了阿里巴巴的知名度。金庸先生离世后,马老师曾经发表长文纪念先生,当时文笔情真意切,他写道:“若无先生,不知是否还会有阿里”。金庸对于阿里公司“江湖文化”的塑造有着极大影响,或者说是金庸先生笔下的武侠文化对于马老师影响极深。
我始终认为人心不是单纯地受外部世界影响和投影,相反是对于外部世界有选择地接受,最底层的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形成,往往是发自人心深处。1995年,杭州一家电视台做了个测试:找了五六个壮汉在马路上撬井盖,想看看是否有人出来制止。最终通过测试的只有当年一文不名的马老师,他人骑在自行车上单脚踩地,大喝一声,做好了随时见势不好,开溜的准备。我想在那个时候,这位看似机敏的年人心里,已经有了“侠”这个字。即使没有金庸先生,我相信马老师依然会按照他的理解,构建属于他自己的江湖文化。
用字面上的“江湖文化”称呼阿里确实不为过,在阿里园区里,随处可见“摩天崖” “光明顶”“聚义厅”这些以武侠小说中的名场景命名的办公场地,阿里巴巴顶级的科研机构就叫做“达摩院”;阿里价值观最早版本叫“孤独九剑”,后来精简为“六脉神剑”;阿里巴巴的 创始人们也被称为十八罗汉;在阿里每一个人都有花名,马云叫风清扬,张勇叫逍遥子,据说高晓松当年加入大文娱的时候,想取名叫田伯光,没有被通过。不可否认的是在阿里创业之初,这样的江湖文化带来了一种武侠式的浪漫主义和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其实只要有江湖存在,就会有令狐冲也会有岳不群,田伯光更是常有。尼采说过: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这个世界、这个江湖本就是对立统一的。
短短的20年,阿里已经从出初入江湖的少年,成长为了中国互联网江湖的泰山北斗,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十八罗汉”们也让位给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马老师宣布退休,卸任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和阿里CEO,但是作为阿里的永久合伙人,作为合伙人委员会的成员,他无论身在何处,无论继任者是谁,马老师依旧是阿里最具影响力的“江湖一人”。
阿里依旧是马老师的阿里,但是江湖中的人,已经变了。这20年阿里壮大了,但是阿里的创始人们也在变老,“江山待有才人出”,无数像马老师当年一样的青年加入了阿里,最快的剑永远被最年轻的肌肉驾驭,而新锐的思想,比剑更快。
一名低P员工在离职前写了一篇《致阿里》在阿里内网上阅读量破了30万,而且迅速破圈,在网上传播开来。发帖的员工多次提到阿里361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评分标准整体按照“361”比重分配:3.75-5分的员工占30%,3.5-3.75分的员工占60%,3分-3.25分的员工占10%。如果员工年终绩效是3.25分或以下,会被取消年终奖和晋升机会,连续2年绩效评分低于3.25可能面临被辞退。这个制度就是典型的末尾淘汰制,并非阿里首创,但是阿里把这个制度进一步的发扬光大,简单说就是30%的人吃肉、60%的人喝汤、10%的人拿铺盖卷儿走人。这项制度本身在公司初创期的确起到了激励先进,鞭打落后的作用,但是当员工数量已经扩张到了10万量级之上的时候,这套制度的很多负面问题就都显现了出来,很多管理者每天只是做合并ppt和写周报的工作,出了问题就让下属背锅;他们还会刻意招进来一些水平明显不行的人,目的就是保护Team里有能力并且混熟悉了的兄弟。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人变成了工具,江湖文化也必然让位给了丛林法则。所谓的江湖也不再是那个理想化的、浪漫的、心中有“侠”的江湖,而是利益纠葛、朋党相护的江湖。
《致阿里》里面还有一个触动我的比喻,作者写道:买了一头驴,一边用鞭子打驴,还要驴亲口说爱你。这句话典型地说明员工对于阿里体系价值观的不认同。这篇文章,还引得两位合伙人下场点评,一位说作者不是同路人,好走不送。另一位说公司太宠溺了,把年轻人惯坏了。这篇帖子确实引发了两种声音的碰撞,一方面是既得利益的老员工,一方面是努力工作,没有赚到钱,又面临着被打低分的新员工。不能把《致阿里》里面的价值观之争简单看作是利益之争,更加深层的原因是阿里的价值观、公司文化和组织力,已经和公司的现状产生了明显的背离。但是跳出事情来看,内网不删帖的存在也是当年阿里文化的优良遗产,聊以慰藉一下吧。
最终受到伤害的那位女士,把阿里最后的慰藉也撕掉了,她控诉一起出差的领导作局,让她被合作伙伴猥亵,又被领导侵犯。然而她的声音在系统内部完全得不到回应,各级领导选择回避、搪塞;在公司群里发言,被踢出群;逼得这位年轻女士到食堂去发传单。同城事业群总裁收到了她发的信息,钉钉上显示已读,竟然完全没有回应?这是一个人类,对于自己受到侵害的下属应有的态度吗?这还有当年那个杭州雨夜里,那脚踩单车的青年人心里的一点侠义精神吗?这还是我们听说的: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阿里吗?据说那个伤害了这位女士的领导还在正常上班,他心里就没有任何愧疚吗?这一切正常吗?在一切价值观,一切价值面前,善良应该是第一位。
微博热搜从“阿里巴巴”变成“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之后,逍遥子才刚刚得知这件事,也已经是事情发生后的十几天了,8。8号凌晨逍遥子张勇在内网发文回复。“震惊、气愤、羞愧”这是我能够记住得三个词。记得在当时《致阿里》这篇文章出来后,逍遥子张勇,评价那件事时说:“抛开所有情绪,里面的干货有两件事。一是我们非常真实,不管说得多难听,大家都做了真实表达;二是我们存在缺乏沟通途径的表现。显然到现在阿里和底层员工的沟通途径也没有搭建好。我想这个时候任何人都能深刻地感觉到阿里垂直纵深的管理体系形成后,搭建一条有效的沟通渠道,竟然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情。这不是一个邮箱、一个电话号码,或者安排一次果汁会。是我内心对你认不认可;我愿不愿和你说;我说了有没有效果;我需要你维护我的利益的时候,你在不在。
如果一个组织没有能和员工在这些最基本的要素层面达成共识,一切组织认为正面的东西,就会在员工内心中做出一个完全反向的投影。花名只有在一个真正平等、扁平化的组织里才有效,否则这个称谓逍遥子和张总又有什么区别呢?“十八罗汉”在员工心里可能不单是开创者,而是更多的是既得利益者的代称。
《水浒传》里天罡星比地煞星要高一等,而且不管绰号叫得多响亮,本身都是有排位的。不论混世魔王还是活阎罗,还不都是要听及时雨的一声令下。在中国的古典小说里,从关二爷那个时代,江湖文化和君臣文化早已经含混不清了。
8月9日凌晨阿里在内网公布了事情调查的阶段性结果,和处理决定,该停职的停职,该引咎辞职的辞职,主管人力资源的合伙人童文红也被记过一次。并且对于性骚扰开通了专门的举报通道,和员工一道制定《反性骚扰行动准则》等等措施。
有人说阿里PR厉害,反应迅速;也有人在挑阿里声明里面的字眼,认为没有深刻认识到错误。我衷心希望受伤的女士尽快讨回公道,抚慰内心的伤口。也希望阿里能在组织力和制度上好好反思,切实做出改变,重新塑造以员工为本,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20年了,江湖上的很多事情也应该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