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公布了"阿里巴巴女员工遭侵害"事件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通报显示,涉事男员工和女同事在醉酒状态下有过度亲密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辞退。关于这名男员工是否有强奸或者猥亵等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相关业务部门领导没有主动作为,引咎辞职。
阿里巴巴还表示,未来将开展相关权益保护培训,对性骚扰零容忍,并旗帜鲜明地反对陪酒文化。此外在9日晚间,济南华联超市发布公告称,涉事员工因不当行为,产生极坏影响,损害企业形象。现根据超市公司制度规定,决定予以辞退。该员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有待警方调查确定。
另据当事人表述,可能很多证据已被嫌疑人销毁,在这样一种情况,如果相对应的证据找不到,那么当事人还能去维权吗?
律师高兴认为,从刑法上来讲,肯定是疑罪从无。但即便如此,还有民事维权的途径。在今年刚刚实施的《民法典》里面首次将性骚扰责任规定在了民法当中,那么具体来说它是规定在了人格权编,我们传统说人格、人格权他指的就是基于人身自由或者人格尊严,它产生的权利传统意义上一般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那么《民法典》将性骚扰责任放在人格权编,说明法律认为性骚扰这个行为侵害的其实是人格尊严或者是人身自由,那么它在民法上导致的责任就是侵权责任,这个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包括赔礼道歉也包括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话既有物质的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