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互联网对巴以问题日趋减少的关注中,“一国方案”是没有受到应有重视的观点,这种方案反对建立与以色列分离的巴勒斯坦主权国家与巴以硬边界。我们认为,有必要历史脉络当下状况与两个角度,对这一类方案的合法性做一简要的说明。
2021年5月17日,加沙地区,当地遭受以色列的空袭。因双方武器存在巨大差距,哈马斯及其所在的加沙地带遭受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为严重。
历史脉络中的“一国方案”
首先,从历史脉络来看,“一国方案”实际上不是一种新世纪的晚近主张,也并不是欧美左翼对巴以问题的雾里看花。它实际上是对巴勒斯坦人民的革命传统和在抵抗中生成的巴勒斯坦人民主体性的尊重和重塑。而为了理解一国解决方案的历史,我们甚至有必要回溯巴勒斯坦抵抗运动的整个历史:当代巴勒斯坦群众民族主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传统精英所主导的、依赖周边阿拉伯君主国支持的民族主义随着1947年的“Nakba”(浩劫,指第一次中东战争战败后以色列实行的强制驱逐政策造成的巴勒斯坦人流散的后果)彻底破产,巴勒斯坦的旧式民族主义不得不从此摆脱对传统精英领导的依赖,“向下转、向内转”,在整片被占领土和难民营中扎下根基。和许多其他第三世界民族主义思潮类似然而更加突出的是,巴勒斯坦民族主义的主流自下而上地成型,反帝反封建意识比较突出,天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国际主义视野和国际团结意识,即使八十年代末以来政治伊斯兰抵抗组织的崛起、全球的后革命氛围和部分抵抗组织的切特尼克化(切特尼克,Chetniks,即南斯拉夫祖国军,二战期间在巴尔干半岛活动,以南斯拉夫独立为诉求的武装组织,有极强的种族主义与沙文主义色彩),也未曾全部抹煞巴勒斯坦身份认同的这种进步底色。
Nakba最早回应1948年占领的团体之一,就是贝鲁特美国大学学生乔治·哈巴什、瓦迪·哈达德(两人都出身巴勒斯坦东正教家庭)等人组建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他们受到贝鲁特美国大学历史学教授康斯坦丁·祖赖格(Constantine Zurayq)的影响。1959年,阿拉法特等人成立了“法塔赫”(即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Palestine National Liberation movement,Fateh),明确提出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建立一个“从地中海到约旦河”的世俗的巴勒斯坦国。1964年5月,在埃及纳赛尔政权支持下,巴勒斯坦各团体联合成立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PLO)。1967年战争后,以色列代替埃及和约旦等国,实现了对巴勒斯坦全境的军事占领。1968年卡拉梅战斗后,“法塔赫”获得了“巴解”组织的领导权;而在战争结束后,哈巴什就将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的巴勒斯坦分支改组为马列主义的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Popular 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Palestine,简称人阵,PFLP)。它很快发展成巴解内部仅次于“法塔赫”的第二大组织。当时的“法塔赫”和“人阵”都支持一国方案,区别是人阵的革命图景中还包括推翻周边保守的阿拉伯政权,并且明确提出未来的巴勒斯坦应该走社会主义道路;两者不同程度地在民族独立外提出了社会革命的要求,尤其是“人阵”,更将巴勒斯坦的解放与“工人阶级”的主体地位紧密相连,一国方案在当时就不止是一个“建国方案”,更内涵着“革命方案”。
1974年底,面对埃及总统萨达特向以方求和的行动,“巴解”组织驻英国外交官赛义德·哈马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巴解”组织愿意接受两国方案,这通常看被作是巴方抵抗组织中第一次出现对两国方案的松动态度。这种态度引起了以“人阵”为代表的巴勒斯坦左翼组织的强烈反对,它们建立了所谓“抵制阵线”( Front of the Palestinian Forces Rejecting Solutions of Surrender),坚持不妥协的立场。1977年,“人阵”离开“抵制阵线”,回到“巴解”组织中来。这期间,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在军事上经历了多次挫败。1988年11月15日,“法塔赫”控制下的巴解颁布巴勒斯坦独立宣言,宣布建国,其中引用了1947年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分治决议以及之后联合国所出台的相关决议,这被外界认为是间接承认了以色列的存在以及接受两国方案。这种态度再次引起了“人阵”等组织(包括成立不久的“哈马斯”)的反对,“人阵”再次脱离“巴解”。但随着后冷战单极世界背景与全球性的后革命氛围的降临,“一国方案”中蕴含的“革命方案”对巴解组织愈发失去吸引力,同时美国的积极介入,使法塔赫当局也获得了排他性占据巴勒斯坦统治地位的机会,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巴解”组织却在两国方案上越走越远,直到后来在美国的直接斡旋下与以方签订《戴维营协议》和《奥斯陆协议》。接受这些协议意味着,巴以双方的所谓“温和派”,已经共同承认了美国主导的所谓“国际社会”即世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体系提供的所谓“共识”。至此,“两国方案”才彻底替代“一国方案”,成为了巴方的“主流”诉求。
1993年9月13日,美国华盛顿,以色列外交部长西蒙·佩雷斯签署历史性的首个巴以和平协议《巴勒斯坦有限自治原则宣言》(即奥斯陆协议)。后排:以色列总理拉宾、美国总统克林顿、巴解主席阿拉法特。尽管如此,巴方仍有政治力量坚持反对“两国方案”;这其中就包括“人阵”;2004年人阵书记哈迈德·萨阿达特被“法特赫”控制的巴勒斯坦当局逮捕,2006年被释放前又被以色列军政当局从巴方狱中劫持并拘禁至今。他在狱中写给路透社的回信中指出,巴以和谈,只不过是以色列继续非法占有巴勒斯坦土地的一个幌子,他仍强调,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单一国家才是解决“巴以冲突”的最好办法。至今,“人阵”仍反对仅仅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立的微型巴勒斯坦国,反对《戴维营协议》和《奥斯陆协议》。虽然“人阵”对于如何落实他们所主张的“一国方案”缺少有效的办法,但这种坚持足以启示我们,“两国方案”在根本上是为扼杀包括西岸和加沙在内的整个巴勒斯坦地区的社会革命来服务的;它所设想的,仅仅是把镇压反抗和维护秩序的职能以冠冕堂皇的名义“外包”给“巴勒斯坦的”机构而已。
更为人所熟知的是,即使是这样的“两国方案”,在以色列内部政争的背景下,多数以方政府也从未有过认真执行的诚意。在以方政治极右化倾向的推动下,其从未停止在西岸加沙建设定居点等形式的步步蚕食。这甚至足以引起支持“两国方案”的“国际社会”的担忧。2007年,八位重量级美国公众人物(包括布热津斯基等人)面对2006年以来以色列对加沙和黎巴嫩的又一轮军事行动,在《纽约书评》上发表题为《失败的风险是毁灭性后果》的声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称这个声明为以“绝望的音调”发出的“两国方案的最后一次提示”,这种绝望是因为“两国方案”的20世纪国际共识正在逐步消失,对以色列一度非常强烈的同情感正在下降,即使在曾经强烈同情以色列立场的人群当中也是一样,而与此同时,在巴勒斯坦人与关注巴以问题的人群中,建立单一国家的呼声越来越高,在目前相互恐惧和对抗的状态下,以色列决不会接受一国的结局,他们无疑宁愿这种无休止的暴力循环继续下去……如果以色列和美国政府不能立即接受这个建议,那将出现激烈升级的内战再次持续30年的毁灭性后果,对以色列的生存将产生非常不确定的结局,所有各方都面临暗淡的前景。”美国主流政治精英的这种认识,足以说明,“两国方案”确实已经失去了它的政治信誉。
“人阵”早期的主要理论家,巴勒斯坦马克思主义者和小说家加桑·卡纳法尼在1972年遭以色列情报机构暗杀前不久发表的文章《巴勒斯坦的1936年至1939年起义》中提出,三个敌人对于巴勒斯坦民族运动构成了“主要威胁”:“当地的反动领导;围绕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国家政权;以及帝国主义—犹太复国主义敌人”。
持续关注巴勒斯坦问题的作家拉姆兹·巴鲁德认为:“20世纪70年代初,以色列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廉价劳动力。1972年,以色列国家发布了所谓的‘一般退出令’,允许巴勒斯坦人进入以色列工作。那时,被占领的巴勒斯坦经济正在挣扎,贫困率达到了新高度,占领区的巴勒斯坦工人迫切需要就业。可悲的是,经济上的绝望使巴勒斯坦工人更容易受到剥削,他们从事着以色列国内最艰苦的工作,工资很少,没有保障,而且工作环境极度恶劣。巴勒斯坦人在黎明前出门,经过一系列军事检查站,徒步追逐开着汽车的以色列雇主,请求他们雇佣,这样艰辛的求职过程可能持续一天,一周或更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巴勒斯坦人受尽屈辱。可以看出,巴勒斯坦工人要为在以色列工作付出高昂代价。他们只享有少许权利,也不被允许加入工会或参加任何政治活动以改善其工作条件。”
而九十年代以来成立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或称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无法充分发挥国家作用,无法掌控巴勒斯坦经济。相反,它根据其派系的政治议程分发和扣留来自捐助国的资金。它很快就开始加入以色列几十年来对巴勒斯坦工人的剥削……好像历史的所有肮脏的细节继续重演。殖民地的以色列人,阴谋的阿拉伯人和自私的巴勒斯坦领导人仍在玩同样的老游戏,而巴勒斯坦工人——巴勒斯坦难民社区中的最大阶层——仍是主要目标。”也就是说,以色列与巴拉斯坦领导人都通过剥削巴勒斯坦工人获利。面对这种历史和现实的情境,为了重塑以巴勒斯坦工人为核心的巴勒斯坦人民的主体性,我们应该回到“一国方案”上来,这是对巴勒斯坦民族主义最初承诺的“一国方案”的扬弃而不是简单的复归。
今天重提“一国方案”的必要性
回到巴以问题的现状上来,“一国方案”上述观点不仅仅是巴勒斯坦抵抗斗争提供的历史遗产,更是基于现状的现实考量。这种考量主要基于两点论据:首先以色列数十年来通过不断建立零散定居点的策略,已经完成了对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领土的“斑块化”分割;即便在未受到直接控制的巴勒斯坦领土,以色列的封锁及其掠夺性的经济政策也已造成巴勒斯坦经济结构极度失衡,农业萎缩、工业落后,成为以色列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来源,经济发展严重依赖以色列,甚至于,西岸所谓“巴勒斯坦”的军政机构,其财政除国际援助外,竟也要一定程度上依赖以色列“代收”后移交的税费。更有甚者,以色列军事力量在自己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进出巴勒斯坦领土,因此未来的巴勒斯坦国不可能拥有完整主权,只能处在对以色列的依附状态中;其次,当前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有计划的占领与对巴勒斯坦人的严格管控已经事实上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起了一个单一的,阿什肯纳兹犹太种族(来自中东欧的犹太人)至上的种族隔离国家,巴勒斯坦人、获得以色列公民身份的阿拉伯人、贝塔以色列人(黑皮肤犹太人)和赛法迪犹太人(来自南欧与北非的犹太人)和正作为不同位阶上的次等公民在以色列政权的实际管辖下内生活。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在上述的现实背景下,“两国方案”不仅无法保护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权利,也无法解决以色列政权现已存在的内部种族主义与内部殖民主义,这既是指以色列对取得了以色列所谓“公民权”的阿拉伯裔居民的限制,也包括以色列当权者对赛法迪犹太人、贝塔以色列人等“东方犹太人”、“南方犹太人”的隐形歧视。以色列当局给贝塔以色列女性注射绝育针的行为引起过强烈的抗议,而关于塞法迪人,以色列赛法迪裔学者埃拉·肖哈特在《赛法迪人:锡安主义的犹太人受害者》中论述到:
“锡安主义对阿拉伯穆斯林和‘东方的’巴勒斯坦的拒斥,必然导致对犹太人中‘米兹拉西’(Mizrahim,东方)成分的拒斥。这一拒斥和对巴勒斯坦人的拒斥是同构的,不过采用了另一套更加微妙的机制。它虽然在表面上显得不那么野蛮,但最终结果仍然是剥夺了他们自身呈现的权利。无论是在以色列国内,还是在国际舆论当中,以色列的言论支配权始终是掌握在欧洲犹太人——阿什肯纳兹人的手中,而塞法迪犹太人的声音,却很大程度上被掩盖和压制了......在以色列,作为第一世界精英的延续,欧洲犹太人而不但统治着巴勒斯坦人,还统治着东方犹太人。而作为第三世界的犹太人,塞法迪人沦为了同一民族内部半殖民化的民族。”
“在欧洲锡安主义者看来,既能取代阿拉伯人,又对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信条存在隔膜,塞法迪人是进口劳工最理想的选择。本·古里安和亚瑟·鲁平(Arthur Rupin)不断使用‘天生的工人’和‘最小的自身需要’这样的词汇。”
“阿什肯纳兹人的‘现代性’恰恰是依靠东方人大规模移民所提供的劳动力才得以实现的。这一过程背后的种族基础甚至常常被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分析家所忽略,他们笼统地把‘犹太工人’挂在嘴边,这一简单化的称呼犹如把美国南方种植园的生产叫做对‘美国’工人的剥削。”
肖哈特指出,“尽管在最近几年中,以色列的左翼自由主义言论向承认‘巴勒斯坦的存在’迈出了一小步,但它仍然把塞法迪问题封闭地看做是一个‘国内社会问题’,认为只要在实现和平之后该问题就能自然而然地解决”,但赛法迪问题等以色列国内的种族主义和内部殖民主义问题,显然并非是真正“内部”的,而是由以色列政权的殖民主义性质所直接决定的,因此也就不可能在“两国方案”下在“以色列国”内部解决,无论这个“以色列国”处于形式上的“和平”还是战争中。这些问题同样需要激进的一国方案。
2011年5月13日,约旦凯拉迈村,参加纪念巴勒斯坦“灾难日”集会的民众挥舞巴勒斯坦国旗和约旦国旗。数千名约旦民众和巴勒斯坦难民在凯拉迈村参加纪念巴勒斯坦“灾难日”集会,纪念第63个巴勒斯坦“灾难日”,支持巴勒斯坦难民的回归权。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如何争取巴勒斯坦人建立主权国家,单方面脱离以色列政府占领的权力(巴勒斯坦人当前没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获得这种权力),而是如何在更广泛的社会范围内争取巴勒斯坦地区全体人民的民主与平等权利。既然“两国方案”已经彻底无望,巴勒斯坦当局日益“班图斯坦(既‘黑人家园’,南非在种族隔离时代设的黑人保留区)”化,不如主张在从地中海到约旦河的巴勒斯坦地区全境成立一个单一国家,在这一政治实体内的犹太人,穆斯林基督徒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然而,对于“一国方案”仅仅是作为一种谈判策略,还是一种终极的追求,其主张者中又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一方案会让以色列陷入两难困境,进而不得不作出选择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反对‘一国方案’,那么以色列就至少会支持‘两国方案’,最终不得不推动巴勒斯坦建国,这是当前以色列右翼政府所竭力避免的;如果支持‘一国方案’,那么以色列就必须思考给予巴勒斯坦人何种政治地位,如果给予巴人与犹太人同等的权利,那么巴人可凭借人口优势逐渐主导政坛,如果不给予巴人政治权力,那么以色列就等于施行类似以前南非白人政权时期的种族隔离制度,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都不可能支持这样的政权。”例如长期担任巴勒斯坦当局对以首席谈判代表的埃雷卡特在17年就做出过类似表态。
另有一些人则对“一国方案”投入了更严肃的热情。“巴解”投降以来维持和受益于无休止的空洞谈判的表现,使一些巴勒斯坦人的支持者坚信,以色列政府即使做出让步,也不接受可能用来巩固“巴解”组织地位和延续西岸与加沙地区殖民地处境的“两国方案”。这其中较新推动“一国”的努力,是2018年由巴勒斯坦与犹太人活动家,知识分子与学者发起的“一个民主国家运动(One Democratic State Campaign, ODSC)”,它呼吁实现区域内“充分的公民平等”以及难民返回故土的权利,并建立一个修复锡安主义政策给巴勒斯坦人制造的“历史怨恨”的进程。ODSC的宣言呼吁“政治民主,不分民族、种族、宗教、阶级与性别地保护集体权利和结社自由,确保所有语言、艺术和文化能够自由地繁荣发展。任何团体或集体都不应享有任何特权,也不控制或支配他人。宪法将剥夺议会制定任何歧视特定社区法律的权力,无论这一社区归属于何种种族、民族、宗教、文化或阶级”。ODSC将其呼吁与阿拉伯世界和国际上的进步运动联系起来,争取一个“没有剥削、种族主义、不容忍、压迫、战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世界。据称,ODSC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者,尤其是年轻的巴勒斯坦人和散居国外的巴勒斯坦人。例如,同样是近年兴起的BDS(Boycott, Divestment, and Sanctions, 抵制、撤资和制裁)运动的巴勒斯坦联合创始人奥马尔·巴尔古提(Omar Barghouti)称,这样的解决方案“更公正、更道德,因此也是持久的选择”。
不过,需要补充的是,正如名义上独立的巴勒斯坦国难以摆脱对以色列国的依附于受殖民状态,在未来倘若能建立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国”中获得一般意义宪政民主的巴勒斯坦人,恐怕仍然难以撼动以色列犹太人业已建立的牢固经济霸权地位,而几乎注定要沦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内永久的贫困阶层。而这一预测完全可以在后种族隔离的南非社会获得印证。
由此,我们要重复一些巴勒斯坦左翼提出的更激进的观点:宪政民主与资产阶级共和国仍然不是“一国方案”所应包含的真正可行内容。现在必须更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主张,不仅仅要推动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政权结构的深刻转变,而且更应当重新分配这一地区的经济权力,终结社会成员间依据种族差异展开的,不平等的经济权力关系,以彻底推翻巴勒斯坦地区的政治经济特权集团,实现巴勒斯坦人与以色列人的解放与民族和解。问题仍然不在于这一主张是否具有可行性,而是在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世界性低潮的今天,围绕“两国方案”的一切政治实践失败已然证明,基于社会主义与人民民主的一国解决方案是唯一有希望实现巴勒斯坦地区长期和平的政治主张。
同时,正如许多欧美激进左翼开始注意到的那样,无论在北方国家还是南方国家,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抵抗的长期镇压已经成为了遏制一切群众抵抗的典范。以色列正在意识形态和治理技术上同时向世界各国的民间右翼运动与极右政权输出“经验”和“鉴借”,并借此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声援。因此,巴以问题因此也就不能当做中东问题的一个局部环节来随意对待,而是应当被视作理解并撬动当代全球政治一个重要支点。巴勒斯坦人争取平等权利与人民民主的斗争若是失败,最终必然会在削弱进步力量在全球范围内的行动能力。而就像南非的历史经验为巴以“一国方案”提供参照那样,巴以问题“一国方案”也应当为在全球范围内深入思考独立与依附,反叛与镇压等一系列范畴提供参照。“一国方案”若是能够争取到更多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人以及国际上关心巴勒斯坦问题人士的支持,最终成功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不仅可能为整个巴勒斯坦-“以色列”地区的去殖民化破局,其在本质上更是能够一种抵抗“全球右转”的抓手,有效回击全球右翼关于“纯洁民族国家”的想象。简而言之,巴勒斯坦问题的“一国解决方案”,应当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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