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方通报11岁男孩上吊自杀:事发前遭母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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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方通报11岁男孩上吊自杀:事发前遭母亲批评】2021年3月19日21时55分,霍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城西湖乡新河口村一未成年人刘某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市、县公安机关全面调查,摸排走访,排除他杀。

针对刘某(男,11岁,城西湖乡新河口村人,城西湖乡老滩村新纪元学校四年级学生家长反映疑似“老师打骂学生”的问题,警方调查了刘某生前就读学校的老师、学生和相关人员13人,调取了3月17日至18日学校院内和食堂等相关视频,证实刘某生前在学校未曾遭到老师打骂。3月18日下午,刘某放学回家,离校前无异常表现。

事发当天,3月19日13时3分,刘某在家与其母亲通过手机微信视频通话,因刘某挂断视频通话,遭到其母亲批评。通话后刘某立即离开家门。其奶奶以为刘某出门上厕所。13时30分左右,邻居发现刘某在其家附近吊在树桩上,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亲属当夜21时55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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