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女辅警敲诈案”不允许其家属自请律师,这符合规定吗?

【“女辅警敲诈案”不允许其家属自请律师,这符合规定吗?】近来,"江苏女辅警敲诈勒索案"备受关注。

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对许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据江苏灌云县委宣传部12日消息,近日,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不过,3月17日夜间,许某家属的发声又引发了讨论。许某舅舅李先生称,家人委托了两名辩护律师为许某二审进行辩护,法院却告知,已根据许某个人意愿指派了两名法援律师,让他们无法理解。

老胡想说,江苏女辅警案又是一起司法案件引发了互联网舆论事件。它是比较基层的案件,涉事的公职人员从报道看基本都受到了处理,不存在有人在这个时候向他们提供保护的逻辑。而一审判决又有争议的空间,女辅警提出上诉被接受,二审只要严格依照法律判决,无论是什么结果,即使有争议,舆论场也应当有能力消化它。

这个时候最怕出现司法程序不合规的任何情形,引发其他联想。从昨天传出的连云港市中院拒绝当事人许某家属委托律师,而由法院指定援助律师,就疑似不符合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引发舆论的新一拨围观。

中国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公共舆论事件从积极的意义上讲是公众对这种建设的共同参与。当一个案件被置于舆论的聚光灯下时,坚决依法办案,不受舆论中尖锐声音的左右,不把如何应对舆论的要求作为判案的考量,而是只认法律本身,那样的判决从长远看最受公众的尊重。

聚光灯下,细节就会放大出更多的涵义。如果由谁做辩护律师这一点不能够严格依法安排,就会让很多人对二审判决能够依法做出产生担心,此案的审理环境将会恶化,一个正常的判案结果也会遭到更多朝着非正常方向的解读。

江苏女辅警案实在没那么复杂,法律在那里,常识和常理也在那里。这样的案件舆论大量围观是必然的,希望连云港市中院能够坦然面对这种围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对照法律,坚决避免个别环节的变形。

胡锡进:“女辅警敲诈案”不允许其家属自请律师,这符合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