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邱庆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邱庆新私欲贪欲膨胀,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在开发旧改项目、转让矿产股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资源领域资金密集、权力集中、审批环节多,容易成为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发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查处资源、土地等领域的腐败。2020年,煤炭、矿产等领域多名官员接连落马,资源领域反腐成绩单引人关注。
2020年资源领域反腐,“煤”是一个关键词。
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杨永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20年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白盾,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苏日勒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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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强力反腐行动,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靶向整治之下,多名“煤老虎”现出原形,“骗煤”“套煤”等问题浮出水面。
同样聚焦于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还有云南。
“1997年1月至2009年8月,罗啟亮在担任省煤田地质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个人违规决定将富源县桃树坪煤矿探矿权转让给昆明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经济损失5897万元……”
2020年11月30日,云南省通报8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除省煤田地质局原局长罗啟亮外,还有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胡克宁、省煤炭地质勘查院原院长张名泉等人,他们有的违规转让矿权,有的在探矿权交易中受贿上百万。针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云南省启动专项整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动部门自查、涉煤州市及省直部门重点排查、复盘排查等,对2014年以来全省受理的涉煤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涉煤案件进行全面清查起底。
除了煤炭领域,矿产、能源领域反腐也向纵深推进。陕西矿产资源丰富,是资源大省。2020年3月开始,陕西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陕西矿产能源领域已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丹力等至少4名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湖南省益阳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已查实违规参与涉矿涉砂等经营性活动问题线索17起,12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铲除资源领域腐败“毒瘤”,治本更须扎紧制度笼子。
2020年,各地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挤压腐败空间。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要求自治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不得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在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3年内,“不得在其原任职务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事项的规定》,明确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事项包括:插手干预矿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物资采购、税费征收,国有矿产权和股权转让,行政监管部门执法等6种情形,并对记录违规插手干预相关情况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