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杀害女学生一审被判死刑,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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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程大学教师杀害女学生一审被判死刑,已提起上诉

新京报讯(记者 彭冲)12月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获悉,被控杀害女学生的安徽工程大学教师郭某牛不服一审死刑判决,已提起上诉。

被害人涵涵母亲谢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中午她获悉,被告人郭某牛已提起上诉。“在意料之中,他(郭某牛)一直都不想死。”谢女士表示,自己会认真准备应诉,“一天不执行(死刑),我们就一天不放弃。”

代理律师樊颙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郭某牛上诉的消息,“不知道他具体诉求是什么。”樊颙还透露,该案将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等拿到卷宗后,我会再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准备工作。”至于二审开庭时间,樊颙表示自己还在等通知,“一般是上诉后一个月左右就会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学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某牛任其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老师。4月初,两人成为情侣。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6月30日分手。

起诉书显示,2019年9月19日,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在校园内等待涵涵下课,后尾随其至学校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离开摆脱纠缠,郭某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刺数十刀。

警方接报后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涵涵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0日15时30分,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芜湖中院认为,郭某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樊颙介绍,案件庭审时,郭某牛以自己患抑郁症为由对抗指控,但法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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