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12月3日电 荷兰政府向为合法改变性别而被迫绝育的跨性别人士道歉,并同意对大约2000人支付每人5000欧元(约合人民币3.9万元)的赔偿金。
据路透社报道,2014年以前,根据《荷兰跨性别法》,希望对出生证明上的性别做出修改的人必须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这项法律保持了近30年不变。一周前,芬兰总理桑娜•马林宣布将修订该法律。
11月30日,荷兰内阁致信下议院,法律保障部长桑德·德克尔向该国的跨性别群体道歉称,旧法律象征着社会对跨性别者的排斥,“如今已无法想象这类侵犯身体自主权的行为。”
双性恋者范·肯普恩是这次道歉和赔偿的对象之一。1996年,她在多年来“变性还是生育”的艰难抉择中选择了前者。因为她试图在变性手术前保留精子和其他遗传物质,医护人员险些拒绝实施手术。范·肯普恩想成为女人,她知道自己原本就是女人,但她无法说服自己为此将生育能力和自我意志一起“阉割”掉。
威利姆·范·肯普恩 图源:RTL Nieuws
2018年,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类似绝育法受害者提供赔偿的国家,同年,范·肯普恩和其他15名跨性别活动人士对荷兰政府提起诉讼,称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和第8条。第3条禁止酷刑和不人道的惩罚,第8条要求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荷兰政府去年年底开始着手处理有关的法律问题。
“无论是对许多受害者还是整个社会,《荷兰跨性别法》所造成的创伤都是深刻而持久的,”一位跨性别活动人士表示,“赔款很难补偿我们失去的东西和经历的痛苦。”
据报道,荷兰官员在今年7月宣布,将在未来五年内废除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上的性别标记。“希望所有被性别规范和其他权力结构压迫的人都可以获得平等和包容,别无他求。”范·肯普恩说。(海外网 扈嘉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