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人民检察院对刘顶峰涉嫌受贿等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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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一人民检察院对刘顶峰涉嫌受贿等案一审宣判

日前,由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顶峰(福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联合工会主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福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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