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鞍山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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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鞍山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公布

随着我市新增5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布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2日,记者分别来到建国大道四方台水果批发市场路段、园林大道联盟街路口、解放东路四隆花园路段等抓拍点位,现场看到,大部分驾驶员能够提前减速,主动礼让行人。同时,大部分过马路的行人也能够有序通过斑马线,并遵守信号指示,确保了城市交通通畅。

“以前没有抓拍的时候,遇到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行人和车抢路的情况很多。现在很多路口都安装了抓拍设备,驾驶员基本上都能够主动礼让行人。”出租司机吴先生说,如果行人和车辆都能够按照秩序通行,那么城市交通压力就会大大缓解。他同时也希望,行人能够按秩序通行,不要和车辆抢路,避免发生危险。

据了解,我市目前已公布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具体抓拍设备点位如下:

1 鞍山市千山中路科技大学路段 双向 已经启用

2 鞍山市园林大道绿之缘门前路段 双向 已经启用

3 鞍山市新华街胜利宾馆门前路段 双向 已经启用

4 鞍山市铁西人民路鞍山医院门前路段 双向 已经启用

5 鞍山市建国大道四方台水果批发市场路段 双向 近期启用

6 鞍山市鞍千路孟家沟大润发门前路段 双向 近期启用

7 鞍山市园林大道联盟街路口 双向 近期启用

8 鞍山市解放东路四隆花园路段 双向 近期启用

9 鞍山市铁西三道街妇儿医院门前路段 双向 近期启用

10 鞍山市园林路绿化街东点位

11 鞍山市胜利路千山中路西口

12 鞍山市绿化街三角地路段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五)项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者,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对于驾驶员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交管部门总结出了7种情况,广大驾驶员可参照下列7种情况,进行“礼让斑马线”。具体如下:

1、行人未到达中心分道线时,中心分道线另一侧的机动车可以正常通行。

2、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前30-50米处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观察前方人行横道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停车让行时,应当停在停止线以外;无停止线的,应当停在距人行横道边缘来车方向3米以外。不得停在人行横道上避让行人,遇前方车辆拥堵时,禁止在人行横道上停车等候。

3、同方向设有2条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前,行人已经在车辆行驶方向前方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行人已经通过了机动车道行驶方向对应范围内的人行横道,该机动车道的车辆可以从行人身后正常通过。

4、同方向设有3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进入人行横道前,行人距离机动车间隔1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可以正常通行。

5、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双黄线,下一、二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6、在未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人已经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机动车要让行。

7、在人行横道前,前车已停车让行,后车不得变道强行通过。

交管部门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及行人,斑马线即是生命线,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正确合理通行。大家应相互理解,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媒体记者 姜旭 李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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