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董毅,男,1983年07月0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七路707号32号楼1单元202室,身份号码372301198307071415。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张法官 0543-8133272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