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该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饼干、调味品、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1010批次样品,检出2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限用农兽药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其中,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中,广元市利州区飞利小吃店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