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近日
兰州市发布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
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八不准”具体包括: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如市民发现以上违反行为,可通过两种渠道进行举报:拨打 12345 便民服务热线、12336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