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既是践行绿色环保新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司法文明高度的精准标尺。10月30日上午,漳浦法院克服疫情防控影响,采取“云宣判+”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公开宣判三起涉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被告人蓝某生、林某强、李某章等16人因犯非法采矿、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罪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这次集中宣判,彰显漳浦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坚决“肃伞清财”,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是长期以来该院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的工作缩影。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下阶段,漳浦法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当好护绿法治“三员”,让群众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