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男子3次交通违法驾驶!3次被同一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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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男子3次交通违法驾驶!3次被同一人查获

一次酒驾被交警查处

驾驶员本应该汲取教训

铭记终生

但有这么一个嗜酒如命的驾驶员却不思悔改

一见酒就啥都忘了

半年内两次酒驾

被同一名交警查获

真是“缘分”不浅啊

下面

让我们来看看

这位醉酒司机与交警蜀黍的

“缘分”

2020年1月30日20时32分许,交管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利通区吴灵青公路山水沟桥头处查获一辆宁C牌照小型轿车,该车驾驶员樊某财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樊某财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并且细心的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樊某财很眼熟。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身份核查,经系统查询后,民警发现樊某财在2012年8月21日,发生过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樊某财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撞倒正常推行自行车过街的行人,造成行人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樊某财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的处罚。当时的办案民警就是这次的执勤民警,没想到樊某财不思悔改,竟于八年后醉驾上路再次被查获,真是屡教不改。

都说一个人不能犯二次同样的错误,可偏偏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样的错误,交警蜀黍以为经历过两次处罚,樊某财已经诚心悔改,没想到,他又演出了续集!

2020年4月17日晚上00时22分许,交管一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吴忠市人民医院北门地下停车场入口处,一名男子酒后驾驶车辆撞到地下停车场入口墙面上,要求处警。到达现场初步调查,该车在人民医院院内道路行驶时先是撞倒停在院内的两辆摩托车,后直接撞向停车场入口墙面,民警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樊某财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前两次的交通事故、醉驾经历

本应让樊某财从中吸取教训

而近日他却抱着侥幸心理

再次醉驾“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看来樊某财只能在铁窗内“三省吾身”了

最后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让开车不喝酒不再是一句口号

而是一种习惯!

吴忠交警在此郑重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们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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