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医院拒开证明,遗体17年未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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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医院拒开证明,遗体17年未火化

【医院拒开证明 遗体17年未火化!需缴费后才能火化】17年前,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新华医院)去世,至今仍躺在当地殡仪馆里。

2018年12月之前,医院拒绝向李奇乐的家属提供其死亡证明。经过多年的法律、***程序,李奇乐的母亲胡月琴在2019年1月拿到了该死亡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随后在派出所办理了销户证明。正在她准备送儿子最后一程时,收到了殡仪馆存放尸体等丧葬费明细,达二十余万元。

此时,胡月琴的丈夫已去世,她年事已高。“我确实没有能力承担这个费用。”她说。

一个看似简单的安葬程序,为何走了17年,至今未果?由此产生的费用,应谁承担?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奔走16年拿到儿子死亡证明,开具时间是死亡当天

2019年1月,上海市民胡月琴终于为亡子李奇乐办理了销户证明,此时李奇乐的尸体已在殡仪馆存放16年,仍无法安葬。

2003年5月25日,大二学生李奇乐离开了人世。一个多月前,他因肚子疼就近到新华医院看病,被诊断为胰腺炎,术后病重去世。

胡月琴告诉记者,李奇乐住院期间,她和丈夫对医院一些医疗行为表示怀疑并提出异议。在李奇乐去世后,他们开具安葬死者需要的证明时被医院拒绝,理由是当天是周日。

5月26日、28日、29日工作日,胡月琴先后来到医院,仍未拿到死亡证明。“医院说我们欠了12多万的医药费,要把费用结清才能开证明。我多次给院长写信,请求先把证明开了,让孩子入土为安,但都没有回应。”胡月琴说,自己当时是上海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月工资为1000元。为了给李奇乐治病,夫妻俩用掉了所有积蓄,在同济大学师生的募捐下,支付了26万元医药费、15万的自购药和血滤费,一共40多万元,暂时无力支付其余的20余万。因缺乏死亡证明,无法销户,李奇乐的尸体被搁置在殡仪馆。

2003年9月,胡月琴收到一份来自杨浦区人民法院诉讨医药费的传票。该《民事诉讼状》显示,新华医院(当时名称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医院)起诉胡月琴,要求偿还124925.37元医疗欠费。

“最后执行人员来到我们家,我就说:’你看这家里还有什么值钱的,就直接执行吧’。工作人员看我们情绪不好,建议我们走相关程序反映问题。”胡月琴告诉记者,随后自己和丈夫给杨浦区人大常委办公室写信,在2004年11月收到回信。

这封2004年11月18日的信件上显示“为避免矛盾计划,现暂缓执行,等申诉结论再说,此意见已向申请方新华医院作了说明”。

随后,胡月琴拿着这封信,到新华医院申请开具死亡证明,仍未得到答复。这对夫妻开始了走法律、***程序。在2016年春天的一次***期间,李沪三突发心肌梗塞去世,只剩下胡月琴一人。

“请求法院依法再审,使李奇乐与其父一并安葬。”胡月琴将新华医院作为行政不作为对象告上法庭,因该内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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