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地通报“9·30”涉嫌寻衅滋事案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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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一地通报“9·30”涉嫌寻衅滋事案案情

10月29日,关于“9.30”涉嫌寻衅滋事案的案情通报会在童家镇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琦,副区长、月湖公安分局局长韩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晓文,区检察院检察长廖小平出席会议。童家镇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村小组干部共计140余人参加。

会上,韩斌通报了“9.30”董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基本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廖小平宣读了对董某的批捕通知书。

聂琦强调,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明确公检法的强大后盾作用,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加强法制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毛晓文表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是干部推进各项事业的后盾。

据悉,9月30日上午,月湖分局童家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童家镇干部毛某强在童家镇老屋村委会做工作时被村民开车撞伤。

驾车冲撞政府干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针对这起案件,月湖公安站主动介入,超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由局领导牵头组成专案组,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从重进行打击处理,同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经过调查,董某与同村的董某东、董某新3人于2015年在其村庄的公用土地上私自搭建了牛棚,属于违章建筑,童家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进行了拆除。近期,因为修建余信贵大道,需要途径该牛棚原来搭建的地段,董某等三人要求政府给予补偿。童家镇政府考虑到实际情况,由镇干部毛某强代表政府与董某等3人商谈补偿情况,按照相关政策计算补偿金额。

由于董某等3人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在老屋村委会会议室协调的时候对毛某强进行辱骂、推搡和语言威胁。 被在场干部群众劝开以后,董某为泄私愤驾驶车辆加速撞向毛某强,导致毛某强双腿膝盖受伤。

依据调查情况,月湖公安当日依法先行对董某予以拘留。经过全方位调查, 2020年10月19日月湖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董某。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于2020年10月27日对其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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